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会产生非常严重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的法律责任。建议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你及时注意。
1.虚假财务资料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财务负责人需要处以罚款及吊销会计证
2.如果骗取贷款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财务负责人就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了。
被公司弄成财务负责人怎么办1. 如果是“财务负责人”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在“个人中心”会有“企业办税权限”。
在此处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您可以查看到具体的公司名称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如果确实是“被财务负责人”了,可以点进对应的公司在右上角进行“申诉”。
2. 申诉时有“从未在职”和“曾经在职”选项,如果是曾经在职且是近期离职的,可能是原公司没来得及去变更,需要先自行沟通提醒。
3. 申诉成功后,会有相应的人员给您打电话进行解决。
4. 协调好后,123660会发短信进行通知异议的处理进度,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的“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我要查询”——“异议处理查询”中也可以查看。
5. 解决完以后,如果不负责任何一家公司了,在“个人中心”就不会有“企业办税权限”这个功能模块了。
为会计需要把自己没有在这个企业实名登记为财务负责人的这个事实,光明正大的告诉税务局。税务局要是不管,那就是不履行职责,明知企业违法而不管,这可是渎职。
当然,这里的关键还是得有证明,你确确实实把自己实际情况告诉税务局了,写个书面报告,把手机的录音录相功能打开,面交税局的录像录下来。如果不给你改正,你完全可以起诉税局,一是要求税局恢复你名誉,二是要求税局履行职责,三是要求严惩渎职。
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
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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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公司当财务负责人,如果公司出事了,我负什么责任?用了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你的证件去税务局办理了相关涉税事宜,你就是名副其实的公司财务负责人,新会计法明确规定,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在经济及涉税事项中与法定代表人负同等的责任。
如果该公司规范经营,风险不大,若违法经营,偷税漏税,骗贷等,财务负责人的风险就会很大。
逃税处罚措施: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
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第二十九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负责人
公司诈骗财务有责任吗公司诈骗是单位犯罪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作为财务是有责任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的。属于诈骗团伙中的成员,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诈骗罪
不小心做了财务负责人怎么办?没有关系的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税务只是登记一下联系人,方便以后报税、填表用。
至于责任就看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你自己管理多少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了,俗话说"挣多少钱就干多少活",你要是工资很高,就的担当大的责任。
公司出纳被骗,要付多大责任,要全赔吗作为出纳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本身工作的性质就要求比一般人更加谨慎细致,您在工作中未加判断与沟通就直接把钱给汇出去了,显然是存在重大过失的,单位可以要求您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多少,可由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被骗当财务负责人的后果 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据人民网上海2月8日电 从事财务出纳的邱小姐就因为微信栽了“大跟头”,她遇了一种新型电信诈骗——骗子通过伪造微信工作群,冒充“总经理”让她转账,公司因此损失10万元。由于邱小姐事后没有赔偿,公司将她起诉到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官开庭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并制定了调解方案。邱小姐同意该调解方案,但由于身体及经济原因,不能到庭参加调解。浦东法院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在确认邱小姐微信号及身份的情况下,以微信视频,结合现场调解。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邱小姐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赔偿公司损失2万元,工资、社保、公积金等问题也一并予以解决。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上海一出纳微信转账被骗10万 被公司起诉索赔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