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涉及以“本人工资”核算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陕西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以上年度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2.非涉及以“本人工资”核算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陕西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以陕西省统计部门公布的83520元/年作为计发基数。
3.根据统计数据,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053元。
依据:
工伤赔偿标准2021陕西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
1.工伤2021年工伤赔偿包括伤残津贴补助加一次性伤残津贴补助金,其中伤残津贴补助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伤残等级计算的,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的标准来赔付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1.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11月9日《关于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核算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1年11月5日《关于公布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等相关参数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544号
陕西工伤赔偿金最新标准2021年陕西省工伤赔偿项目陕西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
一、医疗费
二、康复费
三、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五、护理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陕西工伤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一级伤残为27个月陕西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的本人工资陕西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六级伤残: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江苏省)
五级20万元 六级16万元 七级12万元 八级8万元 九级5万元 十级3万元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省)-用人单位支付
五级9.5万元 六级8.5万元 七级4.5万元 八级3.5万元 九级2.5万元 十级1.5万元
5、通用项目
除陕西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了以上跟伤残等级有关的或者定期待遇,一般工伤伤情好了之后所有费用都是审核好了一起报销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康复性治疗费是基本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陕西8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陕西省八级工伤赔偿项目陕西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用+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费+其陕西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他合理费用。具体计算陕西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伤残补助金:十一个月本人工资;2、工伤医疗补助金:十二个月本人工资;3、伤残就业补助金:十二个月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陕西省9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9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陕西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九级伤残为七个月陕西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十五个月陕西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陕西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陕西省工伤赔偿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2011年1月1日)、《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2004年6月1日)等相关规定陕西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进行治疗陕西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具体 工伤待遇 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1、一级 伤残 =本人 工资 ×27个月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6、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16个月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8、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10、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7个月 【单位办理 工伤保险 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注:《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 工伤 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 伤残津贴 :(七级至十级伤残无此津贴) 1、一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85% 3、三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80% 4、四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75% 5、五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70% 6、六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60%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无此项目) 1、五级伤残:3820.5元/月×24个月=91692元 2、六级伤残:3820.5元/月×21个月=80230.5元 3、七级伤残:3820.5元/月×15个月=57307.5元 4、八级伤残:3820.5元/月×12个月=45846元 5、九级伤残:3820.5元/月×9个月=34384.5元 6、十级伤残:3820.5元/月×6个月=22923元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无此项目) 1、五级伤残:3820.5元/月×24个月=91692元 2、六级伤残:3820.5元/月×21个月=80230.5元 3、七级伤残:3820.5元/月×15个月=57307.5元 4、八级伤残:3820.5元/月×12个月=45846元 5、九级伤残:3820.5元/月×9个月=34384.5元 6、十级伤残:3820.5元/月×6个月=22923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 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 退休年龄 并办理 退休 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 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 医疗保险 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 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