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款项转到营业外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应收款项转到营业外收入,“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应收款项转到营业外收入,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应收款项转到营业外收入,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年以上未收应收款项”与“三年以上未付应付款项”往往是对应的,若应收款项一方已经按坏账损失在账务处理并申报税前扣除的,对应的应付款项一方亦应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能应收款项转到营业外收入,不符合会计法应收款项转到营业外收入,而且营业外收入是不能随便做应收款项转到营业外收入的应收款项转到营业外收入,那是要交所得税的应付未付的款项转入营业外收入要提增值税吗应付未付的款项转入营业外收入不要提增值税,25号公告规定,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应收账款转营业外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和附属吗应收账款转营业外收入也是收入应收款项转到营业外收入,只要是就需要缴纳增值税和附属,应收帐款贷方余额能转成营业外收入吗。
应收帐款贷方余额能转成营业外收入吗?
不能应收款项转到营业外收入 ,不符合会计法应收款项转到营业外收入 ,而且营业外收入是不能随便做应收款项转到营业外收入 的应收款项转到营业外收入 ,那是要交所得税的
应付未付的款项转入营业外收入要提增值税吗应付未付的款项转入营业外收入不要提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应收款项转到营业外收入 ,“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应收款项转到营业外收入 ,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应收款项转到营业外收入 ,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5号公告规定,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三年以上未收应收款项”与“三年以上未付应付款项”往往是对应的,若应收款项一方已经按坏账损失在账务处理并申报税前扣除的,对应的应付款项一方亦应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应收账款转营业外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和附属吗应收账款转营业外收入也是收入应收款项转到营业外收入 ,只要是就需要缴纳增值税和附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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