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账务处理
1、企业收到政府搬迁补偿款时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账务处理 ,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固定资产处置时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账务处理 ,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清理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同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会计分录注意事项
1、确定这项业务涉及那些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属于哪问类,如资产类、负债类等。
2、确定会计科目借贷方向、金额,即:借贷方向、科目名称、金额必须全部具备、正确。
3、凡是有明细科目的,必须把明细科目写答上。
4、会计分录的摘要一定要简洁明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账务处理 了,不能太复杂和难懂,这是做会计分录的第一回步。
5、会计科目的使用一定要准确,不能乱用会计科目,更不要过渡使用会计科目。
6、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一定要保持连贯性和持续性,一个客户答不能挂几个会计科目,不能随意使用会计科目。
企业拆迁补偿款怎么做会计分录1、因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的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企业应于收到补偿款时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账务处理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账务处理 ,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然后区别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账务处理 :第一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账务处理 ,属于补偿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第二,属于补偿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搬迁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在固定资产清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在无形资产转销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第三,属于补偿搬迁后新建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第四,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后的结余,应当转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2、因非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包括因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的非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企业应于收到补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区别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第一,属于补偿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第二,属于补偿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搬迁损失的,在固定资产清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在无形资产转销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第三,属于补偿搬迁后新建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第四,企业搬迁完毕,递延收益应保留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差额部分应转入营业外收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企业收到拆迁赔偿款,怎样做账务处理对企业搬迁补偿款账务处理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账务处理 ,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
1、因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账务处理 的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账务处理 的搬迁补偿款。 企业应于收到补偿款时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账务处理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然后区别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第一、属于补偿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二、属于补偿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搬迁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在固定资产清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在无形资产转销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三、属于补偿搬迁后新建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四、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后的结余,应当转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2、因非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包括因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的非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
企业应于收到补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扩展资料:
企业拆迁账务处理应注意事项:
第一、属于补偿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二、属于补偿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搬迁损失的,在固定资产清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在无形资产转销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三、属于补偿搬迁后新建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四、企业搬迁完毕,递延收益应保留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差额部分应转入营业外收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
收到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款的会计处理收到政府有关补偿款的会计处理为:(一)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账务处理 ,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二)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账务处理 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三)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四)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推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五)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企业
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
政府
财政预算直接拨付
搬迁补偿款,应作
专项应付款处理
其
,属于
企业
搬迁
重建
程
发
固定资产
形资产损失、
关费用性支
、停工损失及搬迁
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
,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
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
计处理
企业取
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
金额
结余
,应
作
资本公积处理
新企业
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第七条与资产相关
政府补助,应
确认
递延收益,并
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
配,计入
期损益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直接计入
期损益
第八条与收益相关
政府补助,应
别
列情况处理:
(
)用于补偿企业
期间
相关费用或损失
,确认
递延收益,并
确认相关费用
期间,计入
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
相关费用或损失
,直接计入
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