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的 土地补偿费 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 安置补助费 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土地补偿标准征地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的具体补偿标准为: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具体为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征用山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土地占地赔偿标准(一)占用基本农田,没有条件开垦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2倍的耕地开垦费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耕地开垦费。 (二)占用其他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1倍的耕地开垦费;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0.5倍以上1倍以下的耕地开垦费。区片综合地价区域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40%计算。耕地开垦费应当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国家土地征收的赔偿标准如下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
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
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国家土地补偿标准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费用计算方式如下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 1、征收耕地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的土地补偿费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2、征收其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48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 征地 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农村土地补偿标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征收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的六到十倍计算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征用宅基地可以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产值计算。多年出生的经济林木,可移植的,建设部门不能支付移植费的,用地部门给予合理补偿或价格收购的地面房屋拆迁,根据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的违法建筑物和征地开始协商后突击栽培的树木,突击建设的建筑物,不予补偿。三、配置补助费按需配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需要配置的农业人口,补助费标准是这块土地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以上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最高可达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土地面积补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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