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骨骨折能不能做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腓骨骨折能鉴定伤残吗?
在发生众多腓骨骨折能不能做伤残鉴定 的交通事故中,出现伤残的现象是非常多的,那么造成伤残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则要根据伤残鉴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怎么选?
首先要选择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即,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能被法院认可。
其次,最关键的,就是在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选择对我们有利的鉴定机构。把握好这一点,不是只看法律规定就能知道的,这完全是建立在是需要大量案件实践基础上。有经验的律师能在法律框架内大量实践基础上把握好这两点,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
发生交通事故后,鉴定机构的选择很关键,因为伤残级别直接决定了伤残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间接影响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时间,护理时间,营养费等赔偿项目。可以说,伤残差一个级别,赔偿款就会有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的差距。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鉴定哪些
1.损伤程度鉴定 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 I 级伤残至 X 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程度由重到轻)。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的伤情,若是想得到用人单位或者是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支付的赔偿金,都是需要事先向当地的伤情鉴定机构提出鉴定请求的,确定受伤的原因、受伤的等级之后才有可能得到相应的赔偿金,没有鉴定则不会得到赔偿。
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所提供X光片、 CT 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交通事故若导致腓骨骨折能不能做伤残鉴定 他人的人身残疾,那么可以根据一定的标准向当地的鉴定机构提出伤情鉴定的请求,对于声称交通事故导致的腓骨骨折,经过鉴定伤残后,不一定就会认定此伤情是由于交通事故导致的,此时,该民事主体也就得不到赔偿金。 @2019
我父亲因右腓骨骨折可以评几级伤残单纯腓骨骨折能不能做伤残鉴定 的腓骨骨折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可评定为十级伤残腓骨骨折能不能做伤残鉴定 ,
若有钢板螺钉内固定可评定为九级伤残。
若是交通事故所致腓骨骨折能不能做伤残鉴定 ,则不构成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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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小孩小腿胫腓骨中下段骨折,可不可以做伤残鉴定?小腿胫腓骨骨折按交通肇事可定10级伤残,工伤是按另外腓骨骨折能不能做伤残鉴定 的法规算,可能是9级.
做手术那块有红肿
疼痛
腓骨骨折能不能做伤残鉴定 的症状是正常的.关键要看腓骨骨折能不能做伤残鉴定 你拍的片子,片子上没问题就行,骨头不会坏死的,不是固定好了吗
到完全好的话,就是跟以前一样的话,跳啊,跑啊,什么的,要等钢板取出后半年吧(取钢板大概要1年半),我算了一下,保守估计可能至少要2年才能完全恢复,一起努力吧
我是07年12月17日车祸造成,右腿胫腓骨下三分之一处粉碎性骨折,
当晚做的内固定手术,2个钢板,15个钉子,住院15天,回家后躺了三个月,4月开始用双拐走路,每天散步半个小时.刚开始时,走了腿还肿,睡一晚就没事了,最好叫家人帮按摩脚底和用热水泡脚
6月份拍片的时候骨折线就已经模糊了,那时候就不吃接骨片了,人家说老吃不好,医生说我运动少,脚踝处片子上比较黑,叫我加强锻炼.
医生说除了不能跑,不能跳,不能摔,别的都可以做了
6月底我就已经丢拐走路了,现在就是走路右腿有点跛,估计还是不太敢特别负重的心理作祟,走久了有点痛(2个小时左右)
我现在饮食跟以前没什么区别,但是我每天喝蒙牛的特伦苏omp牛奶
晚上散步1个小时到2个小时,周末还去逛逛商场
其实适当的运动可以恢复的快点,
有什么问题可以发站内信给我,我们算是同病相怜啊~~~
交通事故胫腓骨骨折伤残鉴定能评上吗?伤残鉴定腓骨骨折能不能做伤残鉴定 的评级的主要依据就是这种外伤对身体的正常功能有没有造成影响腓骨骨折能不能做伤残鉴定 ,有没有这种跛行或者是行走功能的障碍腓骨骨折能不能做伤残鉴定 ,有没有手的这种书写或者是持物功能的障碍,如果说胫腓骨骨折经过治疗以后,对行走功能,或者是其他的下肢功能没有造成明显的影响,基本上是评不了伤残的,如果能评的上级别也比较低。
法律分析
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或者造成死亡的,被扶养人还是胎儿,在出生以后,也应该赔偿。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养的权利。但是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事实上存在了,并且终究要出生成为一个活体的人或死胎。如果在胎儿孕育过程中,作为胎儿的扶养人被致死,其出生后应有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重大的交通事故,很可能造成人员死亡,一些幸存者也难免落下一些残疾。这对其以后的生活都会有影响。根据受害者,所评定出的伤残等级,再参考当地的生活水平,给付其子女的抚养费。伤残越重,给的钱越多。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扶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以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而在受害人死亡后至人民法院裁判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支持。受害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