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22
234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八条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九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第十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修正)》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规定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带薪年休假实施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

带薪年假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职场上的时候《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公司一般都是会有年假的,年假是国家规定的给予职工的一种福利假期,在休假期间,是有工资的,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下面看看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条例1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得到落实,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包括劳务派遣工)。

第三条 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在岗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均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具体由人力资源部确认)。

第四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五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实行标准工时制的职工,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 新入职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本人应提供在其它单位连续工作时间的有效证明。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后,其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度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年度内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年度内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各类离岗人员。

第八条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本制度第七条第(一)~(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条 年休假根据公司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职工个人意愿,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次休完。

第十条 坚持企业安排与个人申请相结合、企业安排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年休假。职工必须服从工作需要和公司安排。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主动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职工年休假实施动态管理,督促各部门落实职工休假计划。

第十一条 职工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可向公司申请年休假,但须按请假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年休假。公司鼓励职工因病或因事需请假时,优先选择申请年休假。

第十二条 相关部门负责人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审批和通知程序如下:

(一)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车间)工作情况和年休假安排计划,与职工本人沟通后,提前一周填写《职工年休假安排通知单》(以下简称年休假通知单),报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年休假需经总经理批准);

(二)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部门将年休假通知单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对休假人工作年限及休假天数及本年度休假情况进行审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审定后,由休假人直接负责人通知休假人,并指定职务代理人、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后,休假人方可休假。

(四)部门如实考勤,并于次月将年休假通知单随考勤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职工的休假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三条 职工个人主动申请休年休假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职工本人提前一周填写《职工年休假申请单》(以下简称年休假申请单),报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年休假需经总经理批准);

(二)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部门将年休假申请单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对休假人工作年限及休假天数及本年度休假情况进行审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审定后,由休假人部门负责人通知休假人,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后,休假人方可休假。

(四)部门如实考勤,并于次月将年休假申请单随考勤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职工的休假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见职工年休假取消/调休通知单),并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本年度内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公司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公司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五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职工在公司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公司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第十六条 公司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公司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条例2

一、带薪年假含义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带薪年假标准

工作年限(Y)带薪年假天数(D)

1年≤Y

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

职工带薪休假规定 职工带薪休假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国务院令 号 职工带薪休假规定

《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已经XX月日国务院次常务会议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现予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自月日起施行。

总理 xx

二○○七十二月十四日

职工带薪休假条例

一条 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以下简称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休假。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不满的,休假天;已满不满的,休假天;已满的,休假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休假的假期。

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的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不满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不满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个月以上的。

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休假。

休假在个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可以跨个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支付休假工资报酬。

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休假权利。

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条 职工与单位因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九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十条 本条例自月日起施行。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2个多月达成和解,帮助当事人拿到满意赔偿款,获得当事人好评与口碑!2023年12月,北京昌平交通事故,伤者无责,6根肋骨骨折。元甲律师用2个多月谈判,双方达成和解,获得赔偿款23万余元。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7-01 14:42

和解是治愈伤者最速效的良药。#本周收到的第三面锦旗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6-06 17:33

妙语连珠,字字珠玑,又“牛”,又“靠谱”,再好的自我宣传都不及客户一句“太给力”,客户对元甲的称赞是我们的荣耀和见证~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5-06 19:06

一级伤残,因果关系存在问题,一审委托他所,只打回了5万多赔偿,二审委托我们,拿到了85万赔偿款,20年护理依赖!又是一大胜利👍👍👍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2-10 14:12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22

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22,2、工作人员在工作单位工作了10年以上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22,但是工作时间不足20年的,带薪年休假是10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 ...
442热度
又一份信任与口碑落地!历经一审二审,专业团队全程跟进,精准计算赔偿项目,高效处理理赔纠纷,我们为伤者扛起所有,成功为交通事故伤者争取到21万元全额赔偿!元甲律所专业致胜,守护权益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5-30 12:05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 ...
234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