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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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关停企业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

政府关停企业应按照劳动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按政府要求关停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工龄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企业关停有政策性补偿标准吗?赔偿哪些项目呢

企业拆迁关停涉及的补偿项目大致有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厂房本身价值的补偿、办公、生活;用房的补偿、构筑物、附属物、添附物的补偿;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不可移动设备补偿;可移动设备搬迁、调试、功能损失费用;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补偿;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拆迁补助及奖励等等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目前应该是没有明确补偿标准的,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我也是向京坤律师团了解了一番,否则就吃了个哑巴亏。

国有企业被政府关停,职工应得到何种安置补偿

应当有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的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的,劳动合同终止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环境保护政府要求关闭砖厂有赔偿吗

这里说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的砖厂关停能不能得到补偿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得看关停的原因,得看企业自身是否合法的状况。不能一概而论。先看一下企业遭关停的原因会有哪些。

(1)政策性关停。政府以一个任务或者命令式的政策关停企业,是带有政策导向性的。针对的是一个省或市的范围内所推行的整体工作,政策性关停可能会出现大范围内的关停或者某一类具有共同特征的企业被关停。在北京的非首都功能疏解、浙江的“三改一拆”等都是政策性的关停。

(2)环保性关停。环保性关停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概率逐渐变高,因为禁养措施和环保力度加大,一些带有污染性的中小型行业都在进行关闭关停,特别在江、浙、沪地区尤为常见。污染行业的关闭关停是大势所趋,企业对这方面要有充分地认识。

(3)产业性关停。如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上海的“198工业用地减量化”和“五违必治”,这两项政策主要是对一些工业上能耗大、污染大并且经济贡献比较低的工业场地进行关停和腾退。这是继续发展必然会遇到的选择性问题。

(4)用地性关停。用地性关停主要是企业可能涉嫌违法用地的情况,这种性质的关停就很有可能会导致企业被拆迁的结果。很多企业在实践中改变了集体土地的用途,农用地或者养殖地却被用于了工业建设,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用地进行拆除。

(5)处罚性关停。企业关停最后一般都会落实到处罚和强制行为上。处罚性关停是指企业存在消防、安全、环评等不达标的情况,为了达到处罚的目的,政府会采取一些关停手段。

以上情况中的用地性关停和处罚性关停是由于企业本身存在违法情形,所以一般情况下是要整改的,是不可能给予补偿的。

也就是说如果被关停企业属于证照不全的话,比如存在违法用地、消防、安监、环评不合格等,是因为不满足运营条件而取缔,属于正常的行政执法,不会对砖厂进行补偿的,补偿的前提一般是企业合法合规,但是因为政策的原因而造成的损害进行的补偿。

而对于由于政策性关停、环保性关停和产业性关停等情况的合法企业来说,关停是要参照拆迁的标准来进行补偿的。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具体来说,企业厂房和一般的房屋又是有所区别的。补偿项目包括厂房重置成新补偿、机器设备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

当然了,企业关停和拆迁实际上是有区别的,不可能补偿标准有拆迁那么高,现实中这些都是协商出来的,是双方心理和实际博弈的过程。

结合本案来看,该地区的砖厂被关停的原因是由于企业自身不合法导致的,虽然有政府政策原因,但是自身违法之处会给维权道路设置障碍,使维权难上加难,甚至说都没有补偿的可能。

取缔依法成立的砖厂要予以补偿吗?

这个是不可以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的。因为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你这个是属于违法。取缔后是无法给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你补偿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的。如果是正常拆迁可以。你这属于违法行为。国家那能给你补偿。

政府有权以环保关停、关闭企业吗?且不予补偿?

对于当今因为环保关停的企业越来越多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有的城市就直接采取了一刀切的模式政府取缔的企业有补偿 ,只要证照不全,就一律关停,没有任何补偿,这样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呢?

首先,不能采取采取一刀切的模式,有的地区是老百姓的养殖业、小食品加工场等,这些小企业在产生至今已经有其存在的空间,一方面经营者进行经营产生收益,解决当地农民的部分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也为附近村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了一定便利,在处理当中需要区别对待。

其次,应当进行合理补偿。中小企业当中相当一部分已经办理了相应的许可证照,依据法律规定这些证照能够证明该企业在设立当时是符合相关的规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可能不符合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或者规划布局要进行取缔,依据行政法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政府应当对其进行补偿。《行政许可法》第8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该条文为有证照的企业要求合理补偿提供了相应的依据。

作为公民,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认为:我们对环保总局出台环境保护方案坚决支持,但是在具体的政府相关部门在实施中也要依法、依规进行,对有相关许可证件的企业能进行整改的依法整改,不能整改或者不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或规划调整必须要拆除的要依法进行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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