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征收补偿政策
1、防护林地、用材林地林地征收补偿政策 的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林地征收补偿政策 ,以后每增加一年林地征收补偿政策 ,增加500~800元。
2、经济林、竹林林地征收补偿政策 的补偿标准: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3、特殊用途林的补偿标准: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
4、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亩3500~6000元;珍贵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5、“四旁”林木: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林地征收补偿政策有哪些林地征收补偿政策如下林地征收补偿政策 :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林木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上述部分都是直接补贴给该林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征收部门还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林地征收补偿政策 ,专门用来恢复因征地而减少的林地植被面积。此项费用要交给当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应按照恢复不少于被占用征收林地面积的森林植被所需调查规划设计、造林培育、保护管理等费用进行核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二十一条
为林地征收补偿政策 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林地征收补偿政策 ,确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第二十九条
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安排资金,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管理和非国有公益林权利人的经济补偿等,实行专款专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征收林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征收林地的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林地征收补偿政策 ;
2、安置补助费;
3、林木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收土地的林地征收补偿政策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