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亲属往返
亲人在外地上班工伤死亡工伤死亡亲属往返 ,亲属从家里过去工伤死亡亲属往返 ,用人单位没有报销来回路费的义务的,但是这个可以协商的。按〈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4年为28844*20年=576880元)
工伤死亡赔偿家属来回机票报销不工伤死亡赔偿家属来回机票不报销。
职工死亡赔偿如下工伤死亡亲属往返 :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工伤死亡亲属往返 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工伤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工伤死亡亲属往返 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工伤死亡亲属往返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家寡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任命政府规矩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职工工伤死亡家属如何赔偿职工工伤死亡家属有什么赔偿工伤死亡亲属往返 ?1、 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伤人员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工伤死亡亲属往返 他亲属每人每月30%工伤死亡亲属往返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抚恤金比例之和不应高于100%。计发标准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工伤人员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人员在 停工留薪期 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上述三项待遇。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两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