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多久可以做
对于伤残鉴定具体什么时间可以做,并没有明确伤残鉴定多久可以做 的时间限定标准,要根据具体伤残鉴定多久可以做 的伤情,确定治疗终结的时间。司法实践当中,一般是在事故发生三个月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情严重一般在出院三个月后可以做伤残鉴定。在交通事故诉讼案件的实务处理当中,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或出院后,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向法院递交伤残鉴定申请。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患者伤残鉴定多久可以做 的肢体在受到伤害以后伤残鉴定多久可以做 ,一般常见于工伤或者有第三方责任伤残鉴定多久可以做 的外伤,从而导致肢体的功能障碍或者是残疾,都涉及到伤残鉴定的问题。经过伤残鉴定可以对患者的伤情以及伤残程度进行确认,从而对一系列问题的处理有了法律依据。伤残鉴定一般建议在治疗终止以后进行伤残鉴定,也就是伤情再治疗也不会有明显的改观,已经基本上就保持现有的状态,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对于有些患者治疗迟迟没有结束,可以适当的延长,还是建议进行治疗结束以后的伤残鉴定。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 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伤后多长时间能做伤残鉴定一般医疗终结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伤残鉴定多久可以做 了伤残鉴定多久可以做 ,但是有伤残鉴定多久可以做 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根据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号发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伤残鉴定多久可以做 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伤残鉴定多久可以做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要多久才能做1.伤后及1个月(以上)可进行鉴定伤残鉴定多久可以做 :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评残的肢体、脏器缺失伤残鉴定多久可以做 ,内脏切除、修补;颅骨和颌骨缺损;肋骨骨折、肋骨缺损及牙齿脱落;稳定性骨盆骨折;椎体压缩性骨折大于1/3(不含脊髓损伤);其他不涉及功能障碍、未构成等级伤残的损伤等。
2.伤后3个月(以上)可进行鉴定:非稳定性骨盆骨折;肋骨骨折致胸膜粘连;未行手术的肢体骨折、肢体骨折行开放复位内固定术(愈复趋势良好,未出现骨折延迟愈合、骨髓炎、骨不连等并发症);视力障碍、听力障碍等。
3.伤后6个月(以上)可进行鉴定:有损伤并发症或后遗症的;颜面部瘢痕、色素沉着;颅脑损伤或中枢神经损伤后遗症致智力缺损、精神障碍,植物人、迁延性昏迷、肢体运动功能障碍、语言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等;周围神经损伤;颅脑损伤致外伤性癫痫;脊髓损伤导致四肢瘫、截瘫、大小便失禁等;严重肢体软组织损伤影响肢体功能;肢体长骨骨折并发急、慢骨髓炎,骨不连;脊柱损伤内固定遗有功能障碍;重度烧伤;性功能障碍等。
对受伤人员要求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的,如不涉及刑事责任、委托人确有需要且当事双方同意,同时,鉴定人尚能够判断损伤预后的,可在出院后进行伤残等级评定,但鉴定机构必须与委托人和当事双方签署鉴定协议书并明确告之鉴定意见可能的不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