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赃后被取保候审大部分结局
【法律分析】:首先退赃后被取保候审大部分结局 ,取保候审是针对退赃后被取保候审大部分结局 你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跟刑事案件本身没有太大的关联;其次,能够被取保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案情清楚,但是罪比较轻微(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会逃跑);另一种,是案件存疑,暂时无法对其批准逮;最后,因此取保候审不批捕,并不意味着不会被判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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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赃后被取保候审还会判刑吗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退赃后被取保候审大部分结局 ,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与判不判刑没关系。
如果法院审理查明未犯罪,当然不会判刑。
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会被判缓刑。
因此,判刑是看你的案情。如果最终查实清楚是有犯罪事实那么肯定是要判刑的,至于量刑如何也是要案情的,不过一般能取保也说明案情不是很严重,量刑在三年以下还有可能判缓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退赃后被取保候审大部分结局 :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大部分的结局是什么?最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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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退赃后被取保候审大部分结局 ,判决生效退赃后被取保候审大部分结局 的,按判决内容执行。如判决不负刑事责任或者管制的,应当依法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变更为管制刑罚的执行退赃后被取保候审大部分结局 ;如果判决拘役、有期徒刑的,应当依法收监执行。
取保候审也就是保释,保释的结局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来决定,没有一个统一的或者大概的说法。取保候审期间,判决生效的,按判决内容执行。如判决不负刑事责任或者管制回的,应当依法解除答取保候审措施,变更为管制刑罚的执行;如果判决拘役、有期徒刑的,应当依法收监执行。
扩展资料退赃后被取保候审大部分结局 :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对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活动地域的限制。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必须经过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负责执行的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得到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的同意。
取保候审大部分的结局是什么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提起公诉退赃后被取保候审大部分结局 ,另一种是继续侦查。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退赃后被取保候审大部分结局 ,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退赃后被取保候审大部分结局 ;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取保候审并不代表着案件已经结束,一般在被取保了之后,执法人员还会继续地进行调查,只要证据齐全就会提起公诉,如果证据不齐全的话,那么还会继续的进行侦查,但前提是不能超过取保的最长期限,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派出所取保候审大部分的结局1、取保候审一般是什么结局需要根据不同退赃后被取保候审大部分结局 的案件来进行不同的判断退赃后被取保候审大部分结局 ,有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也有可能被无罪释放2、取保候审的后果就是可以照常过上之前的生活3、取保候审,顾名思义,获取保证,等候审判。取保候审之后,基本就是等待退赃后被取保候审大部分结局 了。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严禁以取保候审变相放纵犯罪。
第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第十条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同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决定机关。
第十一条 决定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认为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应当提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书面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根据决定机关的意见,及时作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
被检察院取保候审大部分的结局被检察院取保候审大概率是要被判刑退赃后被取保候审大部分结局 的。目前退赃后被取保候审大部分结局 ,就只有两种情况是不会判刑退赃后被取保候审大部分结局 的。第一退赃后被取保候审大部分结局 ,那就是犯罪嫌疑人本来就是没有触犯刑法;第二退赃后被取保候审大部分结局 ,因为证据存在瑕疵,不能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因而不能判刑。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