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造成交通逃逸
法律分析: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的情况: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造成交通逃逸 ,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什么情况下造成交通逃逸 ,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
什么情况下可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
法律分析: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的情况: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造成交通逃逸 ,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什么情况下造成交通逃逸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哪种行为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分析:吊销驾驶证的12种违法行为: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呢。
4、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5、饮酒或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
6、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7、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8、饮酒驾车被处罚,再次酒后驾车的。
9、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10、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1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12、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 安全技术 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什么情况下可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 哪种行为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019
交通肇事逃逸情形主要有哪些交通肇事逃逸情形主要有哪些
交通事故发生可能是因为自己什么情况下造成交通逃逸 的过程导致,也有可能是别人的违法行为导致,存在一定不可控性,什么情况下造成交通逃逸 我国法律法规在对待 交通肇事逃逸情形 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基本是从重处罚,所以对交通肇事逃逸情形认定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我们就来看看 交通肇事逃逸情形 主要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逃逸情形认定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什么情况下造成交通逃逸 ;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什么情况下造成交通逃逸 ;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二、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情形的处罚
1、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按照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3、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交通肇事逃逸情形主要有哪些 @2019
什么情形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一、什么情形被认定为 交通肇事逃逸 (一)明知发生 交通事故 什么情况下造成交通逃逸 ,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什么情况下造成交通逃逸 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什么情况下造成交通逃逸 ,驾车驶离事故现场什么情况下造成交通逃逸 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 证据 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怎样处罚 (一) 交通肇事 后逃逸或者有其什么情况下造成交通逃逸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 有期徒刑 。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 刑法 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 交通肇事罪 是一种 过失犯罪 ,为保持 犯罪构成 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 故意杀人罪 或者 故意伤害罪 定罪处罚。 不得不说在一些交通事故中,肇事者为了逃避责任而选择逃逸的情况是比较多的,但这样的情况下其实日后需要承担的责任会更重,因为在逃逸的时候可能会耽误抢救时间,造成严重的损害结果,比如造成伤者的死亡。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因为逃避导致人员死亡的,那一般是对肇事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一、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什么情况下造成交通逃逸 : 1、明知发生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 证据 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对判刑有什么影响 在司法实践中,对肇事后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和肇事后逃逸行为往往存在难以甄别的情况,而对这两种情形如果不能正确加以区分,势必会影响定罪量刑。 肇事后“逃逸”是指肇事者在明知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下,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肇事现场,没有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帮助救护受伤人员,采取防止损失扩大的必要措施。可见,肇事后逃逸行为不仅破坏什么情况下造成交通逃逸 了交通事故的现场,往往还使得在肇事中受伤的人员因得不到及时的救护以致伤重死亡,还会使本可以避免的损失因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以致公私财产的损失扩大。因此对肇事后逃逸行为规定更重的 刑罚 是与罪刑相一致的原则相适应的,也是严厉打击这类犯罪所必需的。 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把肇事后逃逸行为与肇事司机因特殊情况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区别开来。实践中,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害人的家属由于情绪难以控制,往往纠集众人对肇事者进行报复,肇事司机在这种情况下的躲避行为与肇事后为逃避责任而逃逸的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此外,行为人由于正在执行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在肇事后为继续执行任务而离开现场的行为也不属于肇事后逃逸行为。 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是一种事后行为,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但该事后行为对其先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起决定作用,也就是说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不能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在有证据认定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并不构成犯罪的前提下,即使行为人有逃逸这一情节,也不能认定该交通肇事行为就构成了犯罪。 根据《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行为人只有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 ,以致发生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交通事故时,其行为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并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有违规行为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即使肇事者有事后逃逸行为,肇事行为亦不构成犯罪,否则就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