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
一、有约定的依约定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 :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
二、《无约定的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执行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 :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三、按第18条执行无法确定的:
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如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的,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
但是,我国其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 他地区对此却有不同的司法实践。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
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双倍工资的计算时间应该考虑哪些因素?1、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该基数应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为依据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 ,按对应月份的应得工资计算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 ,不包括年终奖等一次性偶然奖励和补贴。如果无法核实工资标准,也可以按双方认可的实发工资数额作为依据。 2、双倍工资的计算时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劳动合同期满 继续用工但 未续签劳动合同 的,起算时间为继续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订立而拒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必须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3双倍工资差额如何计算的回答是双倍工资只能是差额。鉴于双倍工资的性质,是比照工资标准计算的赔偿金,决定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 了在用人单位已经支付日常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只能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即双倍之后扣除已支付部分。 4、双倍工资的追索时效。 申请劳动仲裁 的时效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双倍工资”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申请劳动仲裁双倍工资怎么计算劳动仲裁 双倍工资 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 的规定是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 :建立 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 ,应当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 ,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因此,用人单位用工在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 是允许的,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从用工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 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双倍工资是怎么计算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的月工资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