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深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_深圳2006年发生事件
(文章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总览】
在深圳发生交通事故时,受伤者能获得的赔偿包括八项主要费用。这些费用有明确的计算规则,但不同地区标准存在差异。本文将详细说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方法。所有数据均参照2006年广东省和深圳市的官方标准。
医疗费计算需要保留医院开具的收费单据。计算截止时间以第一次法庭辩论结束为准。如果后续需要康复治疗或整容手术,这些费用要等实际发生后单独申请。但医院能证明必须支出的后续费用,可以和当前医疗费一起索赔。
【二、误工费和护理费计算方法】
误工时间根据医院证明确定。如果受伤导致残疾,误工时间算到确定残疾等级的日子。有固定工资的伤者,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用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参照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
护理费计算分两种情况:护理人员有工作的按误工费标准算,没工作的按当地护工工资计算。在深圳地区,护理费标准需参考本地护工市场价。
【三、其他费用的计算标准】
交通费包含伤者和陪护人员的实际出行费用。需要保留车票等支付凭证。住院伙食补助参照公务员出差标准,深圳特区内每天50元。住宿费标准为特区每天130元。营养费需根据伤情和医院建议确定。
【四、残疾赔偿金的特别规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计算。计算基准是法院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年收入,赔偿年限最长为20年。60岁以上每多1年减1年,75岁以上统一算5年。广东省城镇居民年收入标准为14769.94元,深圳地区提高到28665.25元。农村户口按4690.5元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按普通型号的价格计算。丧葬费按当地职工半年平均工资发放,广东省标准为11552.5元,深圳调高至16198元。
【五、深圳与农村赔偿标准差异】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存在明显城乡差异。广东省城镇标准是每年11809.97元,农村标准为3707.7元。深圳城镇居民标准达到21188.84元。多个被抚养人时,年赔偿总额不超过当地居民年消费支出。
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与残疾赔偿金类似。广东省城镇居民按14769.94元年收入计算20年,农村居民按4690.5元。深圳城镇居民标准为28665.25元,是全省最高标准。
(注意事项)
本文数据依据2006年度统计,后续可能随官方数据调整发生变化。具体计算时需以最新公布数据为准。建议发生事故后及时联系专业律师,陈伟律师联系电话13715219058,地址深圳市。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作者信息)
撰稿人:陈伟 执业律师
更新时间:2007年6月6日
(全文共计约21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