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股骨头坏死置换评残
1、更换股骨头参照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部队股骨头坏死置换评残 ,约为十级伤残的。
2、法律依据部队股骨头坏死置换评残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十级:24)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您好,我是一名现役军官训练受伤致股骨头坏死,能评残后病退吗?部队股骨头坏死置换评残 你好!你如果真部队股骨头坏死置换评残 的是现役军人在训练受伤导致股骨头坏死部队股骨头坏死置换评残 的情况下评残后经过部队审批是完全可以病退。
军人单侧股骨头坏死能评残能评几级??股骨头坏死要看他塌陷程度部队股骨头坏死置换评残 ,如果塌陷3期 就 可评为三级残,如果塌陷再严重些,股骨头磨没部队股骨头坏死置换评残 了也就只有置换股骨头了。
军人双侧股骨头坏死,能不能评残具体的等级需要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部队股骨头坏死置换评残 ,不能单纯根据受伤的类型能判断的部队股骨头坏死置换评残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但如遇企业不签字的情况,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用人单位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我是一名现役武警战士,因训练导致股骨头坏死,评了9级,后病情加重,手术后,向上级提出提升伤残等。一个71年入伍的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小战友:首先请您放心、不要有所顾虑的服从上级命令退役就是了。您应是在武警部队服役期间评定为“因公九级残疾军人”的(轻微伤的九级、十级残疾军人并不作为残疾人统计计数的)部队股骨头坏死置换评残 ,也就说明您的“股骨头坏死”伤情已经得到理想的治疗、或置换人工股骨头手术了,而且康复较好的情况下才是评定九级的。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国家,对于我们残疾军人已经建立了系列的法规规章的,如《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等部队股骨头坏死置换评残 ;就是退役后也是与现役期间一样的得到同样的待遇。就您顾虑的退役后“提升伤残等级”而言(应为调整残疾等级),在《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网页链接(民政部令第34号)就由明确规定。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四条 残疾等级评定包括新办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调整残疾等级。
新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对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外的人员认定因战因公残疾性质,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对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能及时评定残疾等级,在退出现役后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认定因战因公性质、评定残疾等级。调整残疾等级是指对已经评定残疾等级,因残疾情况变化与所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人员调整残疾等级级别。
具体调整残疾等级的流程是:当您股骨头旧伤加剧、经过地方医院治疗半年的,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局(明年的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经过申请、核准和省市级退役军人事务批准(很快的),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会发出残疾等级鉴定通知,让您在指定日期和地点(一般就是荣军医院、疗养院),有医院的评定小组依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对你旧伤复发伤情进行调整等级的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要在你居住地公示一周,无异议的就由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准,上报到省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一年集中两次批准);一旦批准后发给新等级的《残疾军人证》,次月起领取新等级相应的抚恤金和相关待遇。调整等级、抚恤金等事宜在持有《残疾军人证》的情况下,一生有法规予以保障的!
另外,如果您的人工股骨头老化、失效的,由诊疗医院证明、自己申请,也是经由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准后,我们残疾军人的旧伤复发所涉及的辅助用具、医疗器具也是由国家承担全部费用的(医保以外的费用)。
双侧股骨头坏死,双髋关节已置换,评残能评几级1、股骨头坏死按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为十级伤残。
2、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十级:52)减压性骨坏死I期部队股骨头坏死置换评残 ;
你可以参照看一下部队股骨头坏死置换评残 !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股骨头置换到莲池,部队股骨头坏死置换评残 我是莲池小骨,欢迎你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