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2倍
公司解除合同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2倍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支付。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只有一种赔偿方式、两种补偿方式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2倍 :
一、赔偿方式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2倍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2N。
二、补偿方式
(一)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以及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即N。
(二)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的,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选择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替代提前30天通知的,为N+1.
附:《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公司非法解除合同,是赔偿2N+1吗公司非法解除合同,已经违法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2倍 了法律,法律明文规定,是需要赔偿员工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2倍 的。但这个赔偿金额是有上限的,而且也需要按照具体情况而定,并不是说,全都是赔偿2N+1。依据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2倍 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赔偿金额是根据员工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期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额,这也是对老员工的一种保障。如果是新员工,入职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也按一年时间计算。如果不满六个月的,那么公司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说,员工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按照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不过支付经济补偿也有最高年限,一般不得超过十二年,以免公司元气大伤。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又拒绝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的。员工可通过向当地相关劳动行政部门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获得双倍经济补偿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解释一下这个条款的意思,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2倍 :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2倍 ;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了保障处于特定情形下劳动者的权益,规定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况下,不能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然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还有就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就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出现以上3种情况的时候,单位应该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没有遵守法定程序,那单位就违反本法规定,就应该按照本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给劳动者。 具体的我就不多说了,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2倍 你看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的规定吧。 累死我了你得加分。 最后说一下你的情况,你从2010年7月1日起到那个化工单位工作,与那个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且有劳动合同。然后到2011年3月20日,单位口头上通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还是无缘无故的,这个时候单位已经违法解除了和你的劳动合同。 所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这个单位应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我问你,那个总经理说和你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什么?就是有没有什么理由? 如果是无缘无故的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要求这个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