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8级伤残赔偿标准
江西省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江西8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1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江西8级伤残赔偿标准 ,八级伤残为十个月江西8级伤残赔偿标准 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八级工伤伤残能赔偿多少钱8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江西8级伤残赔偿标准 :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1个月江西8级伤残赔偿标准 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54638元,最低为30927.6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西8级伤残赔偿标准 :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5个月的天津市上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70290元)。如分开计算,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计2021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9个月计42021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两项合计为:最低:101217.6元;最高:202158元。
伤残鉴定8级标准及赔偿伤残鉴定8级不知道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八级伤残还是交通事故或者人身损害八级伤残。各地江西8级伤残赔偿标准 的伤残赔偿标准不同江西8级伤残赔偿标准 ,但确实是要求赔偿20年,具体赔偿数额根据具体而定,8级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1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