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过程中连带责任的执行
法律分析执行过程中连带责任的执行 :依据法律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执行过程中连带责任的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有连带责任人执行过程中连带责任的执行 的,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性执行措施时,不分先后顺序;采取处理性执行措施时,应首先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一般经一个月执行,主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依法执行连带责任人的财产。执行连带责任人的财产前,应通知连带责任人。连带责任人主张主债务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限期在15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并由执行法院进行听证后作出相应决定。凡是执行连带责任人财产的,必须经合议庭合议,执行机构负责人审核,院长审批。在执行立案前,案件中有保全财产的,一般应首先执行已保全的财产,不足部分执行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连带责任的执行法律分析执行过程中连带责任的执行 :1、连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执行过程中连带责任的执行 ,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有效约定执行过程中连带责任的执行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带义务人都对不履行义务承担全部责任。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如何执行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规定,保障执行过程中连带责任的执行 了债权人的利益,也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
2、连带责任的执行方式
(1) 同时式执行。即对两个以上的连带责任被执行人实行同时发执行通知书,又分为两种方法,一是对各被执行人同时采取全额执行强制措施,然后合并被执行财产,完成法律文书的指令。二是按份合并执行法,即按照法律文书指令的给付内容先分到各被执行人头上,然后根据执行情况进行相加来完成执行指令。此种方式适合各被执行人都有履行能力的案件。
(2) 选择式执行。即对一般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在查明各被执行主体的履行能力后,择其易于执行的被执行人先执行,该方式执行效果明显,执行周期短,实践中较为常见。
(3) 转换式执行。即根据具体案件灵活采取前两种方式并据案情随时转换执行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执行过程中连带责任的执行 ;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如何执行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执行过程中连带责任的执行 的一种执行过程中连带责任的执行 ,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有效约定执行过程中连带责任的执行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带义务人都对不履行义务承担全部责任。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如何执行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规定,保障执行过程中连带责任的执行 了债权人的利益,也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但在生效裁判文书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出现当被执行人之一的连带责任人履行完义务后,其该如何追偿的问题,履责后的连带责任人是另行起诉还是以本判决(已进入执行程序的判决)为依据要求法院直接强制执行真正债务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人,法律未作出规定。
案件执行连带责任怎么执行既可以执行债务人执行过程中连带责任的执行 的财产用以偿还全部债务执行过程中连带责任的执行 ,也可以执行连带责任人执行过程中连带责任的执行 的财产用以偿还全部债务执行过程中连带责任的执行 ,也可以执行债务人和连带责任人各部分的财产用以偿还全部债务。连带责任人偿还债务的执行过程中连带责任的执行 ,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连带责任 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有明确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执行过程中连带责任的执行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执行过程中连带责任的执行 ;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该条法律规定,就是规定连带债权及连带债务及其法律后果的。如果债务人为两人以上并且是生效判决,那么,债权人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强制执行,要求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