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是属于 工伤保险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的一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因为工作受伤致残的员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由保险公司给劳动者的一次性 工伤 补偿,具体给多少,需要先对受伤员工的工伤进行登记评定,再根据评定的结果对 伤残 的员工进行补偿。 如果职工的工伤是属于一级到四级的,那么不能再继续工作,需要退出工作岗位,但是单位还必须与职工保持 劳动关系 ,这时职工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再根据具体是哪一级伤残,有不同的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1、如果职工的工伤为一级伤残的话,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为24个月受伤员工的原 工资 ; 2、如果职工的工伤为二级伤残的话,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为22个月受伤员工的原工资; 3、如果职工的工伤为三级伤残的话,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为20个月受伤员工的原工资; 4、如果职工的工伤为四级伤残的话,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为18个月受伤员工的原工资; 这里的原工资是指,职工在受伤前员工在过去一年的平均工资,如果该员工的平均工资高于本地区职工的平均工资的三倍的话,那么就按照这个三倍的工资来计算。如果低于平均工资的0.6倍,就按照这个0.6倍的工资计算。 如果员工的 伤残等级 是五级和六级的话,那么用工单位还是要安排适当的任务给该职工,并且保留 劳动合同 。如果职工的工伤为五级伤残的话,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为16个月受伤员工的原工资, 六级伤残 的话补偿金为14个月的工资。伤残等级为七级到十级的,那么不影响正常工作,且可以享受一次性补偿金。七级至十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分别为12,10,8,6个月的工资。如果七级至十级的员工 合同到期 ,那么该补偿金也需要一次性发放。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的被鉴定为工伤五级及更低才会拥有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由各个省确定。其中,北京市的规定为五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十八个月员工工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工伤为十五个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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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计算职工遭遇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金额计算,一级伤残的金额是本人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的金额是本人25个月工资,三级伤残的金额是本人23个月工资,四级伤残的金额是本人21个月工资,五级伤残的金额是本人18个月工资,六级伤残的金额是本人16个月工资,七级伤残的金额是本人13个月工资,八级伤残的金额是本人11个月工资,九级伤残的金额是本人9个月工资,十级伤残的金额是本人7个月工资。
如果伤残职工按照工资标准全额购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了工伤保险,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如果伤残并未购买或者未足额购买工伤保险,则工伤保险基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伤残等级应由职工或用人单位或职工的近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鉴定确认。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