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找哪个部门
一、 征地补偿 纠纷一般由哪个部门处理 征地补偿纠纷如果已经到征地补偿找哪个部门 了仲裁的程度那么就需要仲裁机关进行解决了。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通过协商自行解决。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找哪个部门 ,解决土地征用补偿纠纷共有4种方式。 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 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 四是用 诉讼 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 二、征地补偿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一)农村征地补偿纠纷的主要原因: 1、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性质和归属法律规定不明确。承包地之外的农村 集体土地 被征用,征收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归属法律、 法规 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农村土地权属的立法界定不清,大量的补偿费无法为农民所掌握,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依照现行法律规定,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分配给该物的所有者,通常为农民个人所享有;安置补助费国家规定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所享有,若农民自谋职业,应发给农民个人。但现行的立法模式并没有为“集体”作出严格界定,现实中农村集体土地一般存在三种模式,即乡镇集体所有,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对所有权主体多级性和不确定性的规定,反而造成了集体 土地所有权 主体的虚位,导致了集体土地人人所有,却人人无权。因为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多解散,原来属于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已经分给各村内小组的农户承包经营,而且当初分地的时候土地权属登记手续大多不健全,在土地未被征收时这种潜在的权属不清问题一般不太引人注意,但是当面临补偿金的时候,三个主体都争抢土地补偿金,即使属于村内小组所有的土地被征收后,乡镇、村克扣、截留补偿金的不正常现象大量存在,补偿金落实到真正土地权利人手中的所剩无几。 2、国家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合理。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收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都是按照被征收土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计算的,其补偿标准计算的基准是农地的年产值,而土地补偿费的确定很大程度上与被 征地 所处的区位、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及区域基础设施条件等紧密相关,而与土地年产值的关联性并不明显,法定的 征地补偿标准 较土地实际产出价值而言往往失真。由于政府作为利益参与方分享土地征收的利益,被征收方又极少参与征收过程,导致很多地方政府常常按照法定最低标准给予补偿甚至连法定的最低标准也达不到,在自由裁决的权限内,出现显失公平的不合理现象更是常见。实践中政府往往以支付较低的补偿费为对价获得土地,再以很高的 土地使用权 出让金转入市场,但失地的集体组织和农民却不能从增值中获利。 3、补偿程序不完善,司法救济难到位。补偿过程中虽有公告和听证的规定,但缺乏农民实际参与听证的保障渠道。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补偿方案制定后才公告告知农民,对农民提出的意见只在确需修改的情况下才改动补偿方案,极大地限制了农民的参与权。另外,发生纠纷后,法院往往以征地补偿案件不属于民事案件为由不予受理,司法保护不能实现。现有的土地征收补偿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对裁决不服的救济途径,《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主要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属纠纷的救济途径,而不包括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处理。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各方不能对征地补偿标准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征收部门裁定,而且该裁定为终局裁定,相对人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种制度安排,给征收方以过大的权力,而被征收方连起码的司法救济权都没有。双方的攻防武器严重失衡,极易造成对被征收人利益的损害。 征地补偿纠纷一般都是因为开发商和被征地者没有协商处理好,所以在进行征地的时候产生纠纷。而在处理纠纷的时候最好要了解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征地款项不到位还是因为土地置换财产的过程中出现了矛盾,如果无法解决最好还是走法律途径。
征地赔偿一般由哪个部门处理征地补偿纠纷一般由上级政府部门处理征地补偿找哪个部门 ,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解决。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征地补偿找哪个部门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征地补偿费标准确定是哪个部门很多的城市产业项目和重大的民生项目相继投入开始使用征地补偿找哪个部门 ,在城市框架不断壮大的同时都是源于 征地 工作的顺利完成。民众虽然对征地关注的核心问题就是 征地补偿费 ,但有些人到现在都不知道征地补偿费标准确定本来就是由自己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所以了解征地补偿费不能去纵观全省的。 一、征地补偿费标准确定是哪个部门? 拆迁补偿 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征地补偿找哪个部门 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 征地补偿标准 进行调整,逐步提高 征地补偿 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二、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程序要求是什么? 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征地补偿找哪个部门 :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三、征地补偿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征地人都是第一次经历征地,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征地补偿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4)约定 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征地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征地今早的履行合同。 关于征地补偿费,在实际操作的过程当中当然不会单独就是市县人民政府自己确定了就好了,该补偿费标准出台了以后还要经过更高一级的政府部门进行确认,相互之间都没有什么意见的话才会正式的向社会予以公告的,所以通过其征地补偿找哪个部门 他小道消息了解的本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不一定就是准确的。
征地补偿款调整由哪个部门发放征地补偿款 发放部门有人民政府与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土地是农民使用征地补偿找哪个部门 的征地补偿找哪个部门 ,由人民政府直接发放给农民征地补偿找哪个部门 ;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征地补偿找哪个部门 ,直接发放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征地补偿找哪个部门 ,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征地款由哪个部门发放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有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征地补偿找哪个部门 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征地补偿找哪个部门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征地补偿找哪个部门 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征地补偿找哪个部门 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