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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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区征用土地过程中房屋拆迁补偿及附属设施补偿和统一安置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拆迁人和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区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常州市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及地上附属物补偿管理办法》(常政发[2004]183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工业厂房拆迁补偿标准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工业厂房拆迁标准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武政发[2005]55号)

武政发[2005]55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区征用土地过程中房屋拆迁补偿及附属设施补偿和统一安置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拆迁人和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区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常州市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及地上附属物补偿管理办法》(常政发[2004]183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补偿,是指对被征用(收)土地上涉及房屋拆迁及其附属设施所作的补偿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本办法所称的统一安置,是指征地拆迁人以公寓房形式统一对被征地拆迁人所作的安置。

第三条 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区征地拆迁的主管部门,对本区征地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镇(开发区)及区规划、建设、劳动、物价、审计、财政、公安、工商、司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工作,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征地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征地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征地拆迁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搬迁腾地,不得阻挠、妨碍征地拆迁的实施。

第五条 征地拆迁人和被征地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房地点、面积、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六条 房屋用途: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上标明的用途为准;权属证书上未标明用途的,以权属档案中记录的用途为准;未办理权属登记的,以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建房手续规定的用途为准。

房屋面积: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权属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所在镇、村予以确认,确认后送评估机构评估。

第七条 征地拆迁中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安置;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作安置,应当按照临时建筑的使用年限结合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适当补偿;临时建筑在批准手续中已载明城市建设需要时无条件拆除的,不予补偿。

第二章 住宅房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八条 拆迁住宅房,城市规划区内应采用统一安置或货币化安置的形式进行安置;城市规划区外可采用统一安置、统一复建、自拆自建和货币化安置的形式进行安置。

第九条 房屋拆迁根据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予以补偿,重置成新价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征地房屋拆迁重置价格标准、房屋结构、使用年限、年折旧率对照表和房屋成新评定对照表,进行评估后确定(见附件1、附件2)。

第十条 采用统一安置方式的,其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建筑面积×110%

采用统一复建、自拆自建方式的,其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房屋建筑面积×100%

第十一条 征地拆迁涉及房屋附属设施(包括装修)补偿的,根据征地补偿调查登记中实际登记的情况,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征地拆迁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进行评估后确定,具体标准附后(见附件3)。对于不合格装修和劣质材料装修,由评估机构严格控制补偿标准,按质论价。

征地拆迁涉及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织机等机械设备搬迁损失,按规定作适当补偿。

第十二条 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为:

(一)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员;

(二)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未在异地安家落户的志愿兵)及配偶。原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现役军官,并有房屋所有权证,如其配偶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可予以安置;配偶已随军的,按照顾人口贰人计算;

(三)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人员中,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毕业后待分配期内)或毕业后待业在家,长期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

(四)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户口在本区工作单位,其他地方无住房,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实际居住是指征地拆迁公告之日前,在征地范围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

(五)被征地拆迁人夫妻,一方在拆迁范围、户口在外地的配偶;

(六)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在征地拆迁公告后出生、婚姻、复退转军人等已报进户口的人员;

(七)原有常住户口,正在劳教或服刑的人员;

(八)小城镇建设试点中因户籍制度改革就地农转非、下放知青和60年代下放老居民落实政策就地农转非、土地征用就地农转非及整体撤组转居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

(九)被征地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已婚嫁女儿,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并参与被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可列为安置人口,但不得重复安置。

第十三条 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照顾对象为:

(一)安置人口中,符合大龄青年(达到法定婚龄尚未结婚的人员,男22周岁、女2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未婚)照顾条件的增加照顾人口壹人。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只能按照顾人口壹人计算;计划外生育的大龄青年不增加照顾人口;过渡期限内达到大龄青年的增加照顾人口壹人;过渡期限内达到大龄青年并结婚的增加安置人口壹人;

(二)祖籍在拆迁范围内并有房屋所有权证,但无人居住的走空户,可按照顾人口贰人计算,被拆迁房屋实际面积小于 80平方米的,实际面积部分按成本价执行,超出实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执行。被征地拆迁人只能购买房屋不得领取货币化安置补贴;

(三)已婚的被征地拆迁人尚未生育者,在夫妻两人正常安置的情况下可增加照顾人口壹人,如过渡期内婴儿出生并报进户口的列入安置人口,在有安置房可供情况下因本人原因延长过渡期的,不享受上述待遇;

(四)被征地拆迁人系单身(鳏、寡、孤、独)且只能单独安置的,可在正常安置的基础上增加照顾人口壹人;

(五)原经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在拆迁范围内安排宅基地建住宅,或通过购买在拆迁范围内取得住宅,且其他地方无住宅的居民户,其常住的家庭成员可列为照顾人口。但照顾面积最大不得超过其原住宅的建筑面积,超过部分按市场价执行。

第十四条 征地房屋拆迁安置中不列入安置或照顾对象的人员为:

(一)租住、借住拆迁范围内房屋的;

(二)因入托、入学等原因,常住户口报在拆迁范围内的;

(三)已享受过国家住房补贴的人员;

(四)被征地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已婚嫁的女儿(男方到女方家落户的除外),虽户口在拆迁范围内,但不参与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

(五)再婚后户口虽未迁出拆迁范围,但实际随男方生活的;

(六)户口虽在拆迁范围内,但不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空挂户;

(七)其他地方另有宅基地的;

(八)被征地拆迁人在拆迁公告之日起至正式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前死亡的;

(九)不论户口是否在拆迁范围内,在拆迁范围内的房产已转让、赠与他人的;

(十)在本区已按规定实行拆迁安置的人员,其他住宅拆迁时,不再予以安置,被拆房屋按规定予以补偿。

第十五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被征地拆迁人房屋中主房全部拆迁的,予以安置;对于拆迁部分主房后剩余主房的宅基地面积达到宅基地面积标准的,不予安置;对于拆迁部分主房后剩余主房的宅基地面积达不到宅基地面积标准的,按比例安置;对只拆迁辅房,保留主房的不予安置。因道路、河道等线型工程拆迁,拆除部分房屋的,原则上要求全部拆除。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如需预先安置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由组、村、镇(开发区)签署意见,经区土管部门审核,报区政府审批后,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区规划部门确定的安置小区安置,并拆除旧房。

第十六条 被征地拆迁人安置房的建筑面积,根据列入安置人口和照顾人口的人数按每人 40平方米核定;安置房户型根据安置面积和照顾面积之和与安置公寓房具体户型建筑面积最接近的原则确定。

房屋的具体分配方案和层次差价,由征地拆迁人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七条 应安置建筑面积内的公寓房价格,按安置房建安价加楼层差价结算;照顾建筑面积部分按安置房成本价加楼层差价结算。按照最接近原则实际安置的公寓房建筑面积超出应安置面积的,超出部分按安置房成本价加楼层差价结算;由于被征地拆迁人原因要求增加的安置面积,增加部分按市场价结算。(见附件4)

第十八条 征地拆迁货币化安置是指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的方式,货币化安置以被拆迁人的应安置人口和照顾人口为基础。

应安置面积的货币化补贴标准为:安置区域内安置房定销价与被征地拆迁人应承担的建安价之间的差价;照顾面积的货币安置补贴标准为:安置区域内安置房定销价与被征地拆迁人应承担的成本价之间的差价。

第十九条 安置房建安价、安置房成本价、安置房定销价、安置房市场价由区物价部门会同建设、国土等部门原则上每年公布一次。

第二十条 擅自将住宅房改为非住宅房的,或者将住宅房出租(借)给他人作非住宅房使用的,拆迁时仍按住宅房补偿。

拆除出租(借)的住宅房,拆迁人对租(借)用人不予补偿安置。

第二十一条 拆除房屋阁楼的补偿,按阁楼高度分别折算成建筑面积(前后包檐不等高的,取平均值)计算:

高度在 1米以下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25%计算;

高度在 1米至 1.49米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50%计算;

高度在 1.50米至 1.79米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75%计算;

高度在 1.80米至 2.19米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90%计算;

高度在 2.2米以上的,按阁楼平面面积的100%计算;

临时阁楼、浮阁及征地调查后搭建的阁楼不予补偿。

第二十二条 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拆迁住宅房,对需要自行过渡的被征地拆迁人,以被拆除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为计算单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补助3元。

(二)拆除住宅房,被征地拆迁人采取自拆自建、统一复建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12个月计算。

(三)征地拆迁人对被征地拆迁人实行公寓房统一安置,被征地拆迁人实行自行过渡,过渡期限按被征地拆迁人腾空让房之日起至安置房实际交付之日止计算。被征地拆迁人自行过渡期不满18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实际过渡期限每平方米每月3元结算,另增加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因征地拆迁人责任超过过渡期限的,对自行过渡的被征地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18个月以上的,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实际过渡期限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每平方米每天0.2元结算; 被拆迁人部分安置房超过过渡期限18个月以上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未安置面积÷应安置面积×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实际延期的天数×0.2元计算。

(四)征地拆迁人对被征地拆迁人实行现房安置、货币化安置或提供周转房进行过渡的,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五)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发放需根据安置房的交付情况并经区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后按不超过三个月预发一次。

第二十三条 有关奖励及补助费用

(一)签字奖励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协议的,第1-2天签字奖励3000元/户;第3-4天签字奖励2000元/户;第5-6天签字奖励1000元/户;超过规定时间无签字奖励费。

(二)搬家补助费:住宅户按每户500元给予补贴,需过渡的,按两次结算。

(三)农具补贴费:因安置公寓房原因而不能搬迁的家具、农具等,每户补助500元。

(四)腾空让房奖励费:对在规定时间(15天)内腾空让房并交出被拆迁房屋钥匙的被征地拆迁人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

1、在1-5天内腾空让房验收合格的,按被拆迁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30元/m2给予奖励;

2、在6-10天内腾空让房验收合格的,按被拆迁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20元/m2给予奖励;

3、在11-15天内腾空让房验收合格的,按被拆迁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10元/m2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征地拆迁人或接受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应严格把关,核实被征地拆迁人家庭的居住状况,并将被征地拆迁人的住房情况、实际居住状况、拆除面积、安置面积、拆迁补偿评估报告等情况,在拆迁范围内公示,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报区督查组复核后,无异议的才能实施补偿安置。

第三章 非住宅房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五条 拆除集体公益事业用房的,按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第二十六条 拆除企业生产用房和企业非生产用房后需要复建的,按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不需要复建的,按被拆除房屋面积的重置价格给予补偿。拆除企业生产用房后,不需搬迁设备的,不补偿设备搬迁费;需搬迁的,其设备的拆除、搬迁、安装等费用,按被拆除生产用房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15%给予补偿(见附件5)。被拆迁企业的具体安置办法另见附件6。

第二十七条 拆除企业生产用房导致企业停工停产的,按生产用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元给予补偿。

第二十八条 被拆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腾空让房的,按实际停工停产需待业的职工人数每人每月700元计算,予以两个月的奖励,逾期不作奖励。职工人数按企业与在职在岗职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上年末报税务部门核定的人数来确定。在实施征地拆迁前已停工停产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九条 审计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征地拆迁人或受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在与被拆迁企业签订拆迁协议前必须将被拆迁房屋的评估报告、附属物评估报告、停工停产、搬迁费用等补偿情况报区拆迁督查组审计,经审计后再与被拆迁企业签订拆迁协议。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被征地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故意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获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款的,予以追回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被征地拆迁人辱骂、殴打征地拆迁工作人员,阻挠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负责实施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未涉及之拆迁安置具体事项另行发文补充。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附件1: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重置价格标准.doc 附件4: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统一复建房建安价.doc

附件2:常州市武进区房屋结构、耐用年限、年折旧率对照表.doc 附件5:常州市武进区征地工业厂房拆迁重置价格标准.doc

附件3: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拆迁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doc 附件6:武进区被拆迁企业安置办法.doc

附件6: 武进区被拆迁企业安置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武进城市化进程,切实维护被拆迁企业的合法权益,顺利推进全区被拆迁企业安置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05]4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在本区范围内的被拆迁企业,经区经贸、发改、规划、国土、工商、环保等部门预审后,根据被拆迁企业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实行异地安置、货币安置或标准厂房安置。鼓励企业实行货币安置。

二、异地安置:需异地安置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环保要求、原合法用地10亩以上、上年度在本区范围内的开票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销售额达1000万元的,安置10亩工业用地,超过部分每200万元增加1亩用地。异地安置面积不超过原合法用地面积。

三、货币安置: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实行货币安置。

四、标准厂房安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环保要求、原合法用地10亩以上但上年度在本区范围内的开票销售额不足1000万元的被拆迁企业和原合法用地10亩以下的被拆迁企业,可采用产权调换、购买或租赁标准厂房的形式进行安置。

五、被拆迁企业退出地块的补偿价格,由区国土、审计部门进行核定。

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各项征地赔偿费用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工业厂房被拆的补偿标准

一、土地使用权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的区域补偿价

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说通俗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二、厂房重置成新价

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有一些厂房使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的,可能不满足四面都有墙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基本上有一种厂房外在固体属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厂房重置成新价来补偿。

三、停产停业损失费

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满足合法的经营主体。

停产停业损失应该满足哪些补偿呢?

(1)预期利益损失,一年可产生的预期利润是一百万,拆迁造成经营中断,造成三年的停产停业损失,这样有可能要赔偿三年的损失。

(2)违约的损失,企业和客户签订了一百万的合同,由于拆迁不能按时供货,一百万的违约成本是五万块,要补偿企业的违约损失。

(3)财务成本,向银行贷款一百万,每年付财务成本利息,现在由于经营断了,财务成本是累计增加的,所以财务成本也要纳入停产停业损失中。

这些是可能遭受的损失。还有很多人会问道的人员安置遣散费,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我们要纠正一下,人员安置遣散费只出现在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当中,一般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都没有,基本含在停产停业损失之列了。

四、装修附属物

对现有建筑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动的,是按照重置费来算。实践中一个水泵、变压器、机器设备都纳入到装修附属物范围内。

五、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跟房屋一样要有重置成新价,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的是搬迁费。

六、搬迁费用

就是可移动的所有附属设施设备等要给予的搬迁费用。

厂房征收补偿多少钱?

一、厂房征收补偿多少钱?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明确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了承租企业应赔偿的以下几个项目: 1、设备搬迁安装费;2、设备重置成新价;3、停产、停业补偿。 在法律实践中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企业 拆迁补偿 主要分为三部分: 1、拆迁资产补偿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3、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二、相关补偿有哪些 (一)拆迁资产补偿 1、土地补偿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 集体土地 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 租赁合同 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 法规 ,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 其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他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 房产证 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 办理房产证 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低于 上海 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并依照上海市有关补偿口径,计算房屋、建筑物实际应得的补偿费用。 3、设备重置成新价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拆迁费用补偿 1、停产停业损失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适当”的标准,何为“适当”、其计算依据、计算方法,何种情况下是“可以”补偿,何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补偿,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能够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更为明晰、清楚的规定,以促动拆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2、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 继承 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3、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跟员工的 劳动合同 ,结果 劳动法 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三)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厂房征收补偿多少钱 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政府要进行厂房拆迁工作的时候,需要按照以上的补偿标准给厂房主人赔偿,如果没有按照标准来赔偿,厂房主人有权利到法院去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相反的厂房主人要尽力配合拆迁工作,为城市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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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只是条文,更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北京海淀区,停车“开门杀”导致当事人受伤严重,评上九级伤残,元甲律师指导收集证据资料,通过专业庭审,帮助伤者获得赔偿款50万余元。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1-19 11:43

公司厂房搬迁是否要补偿员工

【→点击免费咨询金牌律师】工厂搬迁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员工与工厂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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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收集材料到法庭辩论,每一步都凝聚着元甲律师的经验与专业,全力维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最大权益!北京顺义区交通事故,伤者次要责任,评上十级伤残,通过庭审获得赔偿款合计34万元。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1-25 11:44

工业厂房楼板开裂怎么赔偿

综合本案李某房屋所处位置与施工点之间距离及评估部门对房屋修复所需费用的评估结论等实际情况,法院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10000元,李某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全部损失的请求不予支持,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民法典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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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事故认定书怎么确定有利责任和寻找证据。脚踏实地,还原现场,寻找证据。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1-30 16:57

江苏省光伏电站拆迁补偿标准

光伏发电征地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江苏省光伏电站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江苏省光伏电站拆迁补偿标准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光伏发电站拆迁如何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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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达成和解,帮助当事人拿到满意赔偿款!北京门头沟交通事故,伤者无责,元甲律师助力快速和解,和解金额15万余元,办案效率和获赔金额超出当事人预期,获得锦旗与口碑!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0-28 15:12

“法律的光辉使者” “一面锦旗 满载谢意” ,当事人真是才华横溢、文案大师,一下赠送3面锦旗!本案历经一审二审,理赔纠纷终于圆满结案,帮助伤者拿到38.6万元赔偿款,口碑服务也得到了当事人及家人的赞扬!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1-23 15:36

很多伤者问我:十级伤残能拿到多少赔偿款?每位伤者情况不一样,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计算!成功案例:北京西城交通事故,伤者是一名闪送工作人员,收入不固定,元甲律师指导收集相关资料,在庭审中积极争取误工费,最终十级伤残获得近40万元赔偿款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1-08 14:58

北京延庆交通事故,六十多岁老人不幸去世,元甲律所理赔团队与保险公司专业谈判,一个多月达成和解,帮助家人拿到赔偿款180万元。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0-08 15:20

交通事故中乘客受伤,如何要求对方司机赔偿?处理理赔纠纷不一定非要打官司,元甲律所调解团队帮助伤者用最小的成本、最短的时间,和解获得12万元赔偿款。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1-26 14:30

江苏省公务员工亡补偿标准

公务员公亡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标准及数额: 1、 丧葬补助金 为6个月江苏省公务员工亡补偿标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二)供养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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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即将年满61周岁,如果到61周岁,残疾赔偿金会减少1年。元甲律师与时间赛跑,争分夺秒和保险公司谈理赔,一次次沟通,一遍遍在金额上据理力争,最终成功和解,帮伤者拿到24万余元赔偿款,其中伤残赔偿金至少多获得1万多元,得到了最大化的赔偿!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2-25 11:19

工业厂房噪音国家规范2020

1.1 标准值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工业厂房噪音国家规范2020:等效声级Leq[dB(A)]类别 昼间 夜间Ⅰ 55 45Ⅱ 60 50Ⅲ 65 55Ⅳ 70 551.2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规定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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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是一名维修人员,不幸发生工伤,伤残鉴定八级,社保局说钱已经下来了,但单位一直没给赔偿款,经过一审二审拿到胜诉判决,元甲律师帮助伤者获得赔偿款26万余元。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02-10 14:30

江苏评残等级标准和补偿

7、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8、 医疗费 治疗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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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30多位交通事故伤者和家人来参加元甲律所第378期《和解大讲堂》讲座,和解有规律,和解有方法,许律师深入浅出的讲解和案例分享,不仅让很多伤者学习到与保险公司、司机谈和解的技巧,同时法医助力评估伤残,赔偿问题也都有了解决方案!解决理赔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02-24 09:54

江苏工业厂房补偿单价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区征用土地过程中房屋拆迁补偿及附属设施补偿和统一安置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拆迁人和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区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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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案件和解,肇事司机同等责任,元甲律师帮助家属拿到赔偿款96万余元。生命无法重来,但正义与温暖可以抵达!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10-31 14:46

苏州工业园区厂房拆迁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昆阳等9个工业重镇的城镇规划区外或其它乡镇继续实行以年产值乘倍数予以确定 土地补偿费 (见附表三)和 安置补助费 (见附表四),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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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从不是说说而已,而是靠一个又一个成功案例:交通事故伤者自己谈和解,迟迟没谈成;找到元甲律师团队,保险公司免鉴定认可了伤残,1个月达成和解,在伤者承担主要责任情况下拿到20万赔偿款!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01-08 15:01

苏州市工业厂房征收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苏州 征地补偿费 用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苏州市工业厂房征收补偿标准,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吴中区、相城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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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诉促调,成功和解,拿到满意赔偿!北京丰台区交通事故,伤者评上十级伤残,承担次要责任,元甲律师助力双方达成调解,伤者拿到满意的赔偿款,特意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11-28 12:07

苏州工业厂房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苏州工业厂房拆迁补偿标准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苏州工业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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