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手指伤残鉴定的标准是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
1、三级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一手缺失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另一手拇指缺失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
2、四级,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
3、五级,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4、六级,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5、七级,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
6、八级,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7、九级,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8、十级,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手指伤残鉴定标准详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手指伤残标准如下: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7)一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5.8.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八级。一手除拇、食指外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16)一手除拇、食指外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有两指近侧指问关节功能完全丧失;(17)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18)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5.7.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七级。(16)一手除拇指外,其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问关节离断;(17)一手除拇指外,其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5.6.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六级。(16)一手一拇指完全缺失,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17)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18)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5.5.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五级。(19)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5)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16)一手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7)一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5.8.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八级。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问关节功能完全丧失;(17)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18)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5.7.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七级。(16)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问关节离断;(17)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5.6.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六级。(16)一手一拇指完全缺失,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17)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18)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5.5.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五级。(19)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5)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16)一手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完全丧失;
2020手指伤残鉴定标准详细手指伤残最高三级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最低十级。一、手指伤残等级评定(以工伤为例)1、三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1)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2)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2、四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1)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2)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3、五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1)一手功能完全丧失;(2)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3)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4、六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1)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2)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3)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4)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5、七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1)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2)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3)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4)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6、八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1)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2)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3)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4)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5)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7、九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1)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2)一手食指2~3节缺失;(3)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4)除拇趾外其他才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8、十级手指伤残等级评定(1)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2)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法律依据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10)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12)足背植皮面积>100cm2;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上以者;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17)双眼矫正视力≤0.8;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23)晶状体部分脱位;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26)外伤性瞳孔放大;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28)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30)铬鼻病(无症状者);31)嗅觉丧失;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33)一侧颞下凳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36)鼻中隔穿孔;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39)开胸探查术后;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41)胰损伤保定治疗后;42)脾损伤保定治疗后;43)肾损伤保定治疗后;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45)卵巢修补术后;46)输卵管修补术后;47)乳腺修修补术后;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49)慢性轻度磷中毒;50)工业性病Ⅰ期;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52)减压性骨坏死Ⅰ期;53)一度牙酸蚀病;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手指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手指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为肢体损伤致:一手掌缺失 5 %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5%以上;双手十指缺失5%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10%以上。
肢体其余损伤:
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25%以上;一足弓结构破坏l/3以上;双足十趾缺失10%以上或双足十趾丧失功能25%以上;一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25%以上;一上肢缩短4cm以上;一下肢缩短2cm以上。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以上。
瘢痕形成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挛缩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cm以上。影响体形。
扩展资料
十级伤残工伤赔偿:
赔偿基数为当年本市平均工资计算。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6 个月。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个月×赔偿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 个月 ×赔偿基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基数 ×6 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4 个月×赔偿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 个月 ×赔偿基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残等级
手指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七条
肢体缺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二)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三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或者两手除拇指外,任何四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五)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四趾;
(六)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
(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根据鉴定细则七级标准:3.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4.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都可定为七级。但还需鉴定医生根据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你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等级。
拓展资料:
【工伤小知识】伤残待遇
(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本法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列入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增加了工伤保险制度对用人单位的吸引力。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的,按照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向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数额为规定月数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并且是一次性支付。
按照最新政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级别不同,分别为7-2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为13个月,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
前述标准高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高出3个月,五级、六级高出2个月,七至十级高出1个月。
(3)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需要负担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又称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对该类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具体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关于伤残津贴和养老保险的关系,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关于伤残津贴和医疗保险的关系,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手指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劳动者手指伤残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手指伤残标准和各手指分数图 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