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一、正面回答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的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支付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营业用房按照实际营业房屋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补偿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生产、办公、仓储用房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给予每平方米70元补偿。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房屋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征收人提供非住宅临时安置用房的,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二、分析详情
在企业拆迁中,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补偿价格可以参考市场价格来确定,但是对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各地没有一个统一的计算标准。同时,也因为企业自身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各不相同,同一地区的企业在拆迁中拿到的停产停业补偿往往也都各不相同。
三、企业停产停业补偿标准计算方式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
1、按照企业纳税的情况计算停产停业损失;
2、按房屋总价值的一定比例;
3、按营业收入、利润;
4、评估机构评估;
5、双方协商决定。
门面房遭拆迁承租人能否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能。依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的规定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出租的门面房进行 拆迁 时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如果在租赁期内的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承租人是可以分配到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作出 房屋征收 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门面房拆迁补偿标准关于该问题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回答如下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门面房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内容一般包括: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法律依据:
《拆迁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根据该规定,只对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您清楚了吗?
停业损失费赔偿标准1.按照被拆迁房屋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的总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停产停业损失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例如《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将非住宅房屋分为营业用房和非营业用房,对于营业用房,应当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8%的补偿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对于非营业用房则应当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5%的补偿。2.按照房屋面积计算停产停业损失。例如《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中规定,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元至1500元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 第二十三条 对于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当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以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具体确定补偿办法。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归谁所有房屋征收时对于具有营业性质的房屋会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停产停业损失应该由承租人享有。除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还应该补偿安置房、房产补偿等费用支付给房屋所有权人。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的规定,租赁的商铺面临拆迁的,停产会停业的损失应该由征收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补偿。
一、厂房拆迁停产停业损失应该怎么补偿:
1、预期利益损失,一年可产生的预期利润是一百万,拆迁造成经营中断,造成三年的停产停业损失,这样有可能要赔偿三年的损失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
2、违约的损失,企业和客户签订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了一百万的合同,由于拆迁不能按时供货,一百万的违约成本是五万块,要补偿企业的违约损失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
3、财务成本,向银行贷款一百万,每年付财务成本利息,现在由于经营断了,财务成本是累计增加的,所以财务成本也要纳入停产停业损失中;
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范围
1、设备、仪器、生产成品、半成品或商品的搬迁运输费用;
2、设备、仪器、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坏的费用及重新安装调试的费用;
3、生产成品、半成品或商品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坏的费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门面房拆迁的赔付标准门面房拆迁补偿的标准:
1、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2、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议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
3、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