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发生火灾直接负责人按照消防责任事故处理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对直接责任人员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一般的失火行为造成的损失比较小的,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由消防部门对失火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发生一般火灾追究谁的责任发生大火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要根据具体事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及其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他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分、刑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责任追究可以分三种情形: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各单位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照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十五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他单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程序规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一般轻微火灾怎么处罚仅有失火行为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未引起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不构成失火罪,而属一般失火行为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火灾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怎么处理特别严重的话就违反刑法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了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这种情况下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一般最多判7年。
发生火灾消防安全管理人负什么责任:
1、首先要看火灾的大小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其次要看管理人是否履行了职责。
2、消防安全管理人如果履行职责不好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可能会负有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3、刑事责任大概会涉及到消防责任事故罪、渎职罪、玩忽职守罪等,这个可以查刑法就知道了。
火灾事故责任如何认定?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是火灾发生后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公安消防机构在查明火灾原因的基础上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依法对责任人承担何种责任进行认定的行为。
依据《火灾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公安部37号令)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火灾事故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分为四类:直接责任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间接责任,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具有三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主体的特殊性。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作出,公安消防机构是公安机关内部机构,因《消防法》授权而获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但同时,公安消防部队又是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 我国一支实行现役体制的部队,是我国武装警察组成部分。于是,我国的消防工作就形成了“军人执法”这一非常鲜明的中国特色。
二是科学性。火灾发生后,事故现场因为火灾的毁灭性和火灾扑救对现场的破坏性,查明火灾原因成为一世界性的难题,需要通过科技含量相当高的技术手段实现,由此使建立在火灾原因调查基础上的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也具有鲜明的科学性。
三是事实上的准司法性。要正确认定责任,除要求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人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背景外(能够正确分析火灾三要素与火灾之间的事实因果关系以及全面掌握消防行政管理法规),还要求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人在熟练掌握归责原则的基础上。
能够正确分析责任人引发火灾的行为(包括导致火灾蔓延、扩散的行为)与火灾损害后果之间法律上因果关系。而法律归责知识的掌握和对逻辑分析能力的要求,是法律职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因火灾产生的民事纠纷往往以此为依据,使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事实上产生了确定相对人权利、义务状态的效力。
由于现役部队特殊的管理体制和频繁的流动性,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始终难如人愿。
再加上目前火灾原因调查从业人员数量少(全国约3000人左右),任务重(全国仅2005年第一季度就发生火灾98280起),装备差(基层组织几乎没装备任何技术设备),专业机构少(全国仅有四所专业的消防科研所。
其中只有一家以火灾调查为主),而且法律规定过于原则(仅有四种责任分类,连每种责任的定义都没有),目前我国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现状不容乐观,严重滞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扩展资料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
对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性质的认识出现了截然不同的看法。公安部着眼于其主体的特殊性和科学性,认为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样,是一种技术鉴定,不是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而部分法律界人士着眼于主体的行政主体资格和事实上的准司法性,认为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属于行政确认行为。
这种分歧反映在司法实践中,表现为对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提起的行政诉讼,部分法院受理并作出判决,部分法院以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为由不予受理。
首先我们必须肯定,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是一种技术鉴定,而是一种行政行为。《消防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依此授权,公安消防机构具备了行政主体资格。依据《消防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火灾事故发生后,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原因、火灾损失等调查情况,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因此进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消防机构的法定职责。
所以,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是行政主体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是哪种行政行为,在回答此问题前,我们必须先弄清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对象以及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顾名思义,火灾事故责任认定,认定的是责任人是谁和其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责任在通常意义上有三种含义,第一是“义务”,第二是“过错”、“谴责”,第三是“处罚”、“后果”。
法律意义上的责任通常指的是第三含义,即因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特定的法律事实出现时,责任人应当承担的否定性后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火灾事故调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