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作十年离职有钱拿吗吗
法律分析:工作十年主动辞职没有补偿,但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上海工作十年离职有钱拿吗吗 的上海工作十年离职有钱拿吗吗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形,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工作10年以上自己辞职有赔偿吗?【法律分析】
劳动者工作十年以上的自动辞职的上海工作十年离职有钱拿吗吗 ,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能不能有经济补偿跟工作年限是没有联系的。一般的自己辞职是拿不到经济补偿金的,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况:1、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提供劳动保护上海工作十年离职有钱拿吗吗 ;2、用人单位克扣工资;3、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买社保;4、双方的劳动合同期已满,员工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5、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了;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直接解散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上海工作十年离职有钱拿吗吗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工厂上班10年辞职有赔偿吗劳动者工作十年以上的自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能不能有经济补偿跟工作年限是没有联系的。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上海工作十年离职有钱拿吗吗 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上海工作十年离职有钱拿吗吗 他情形。
在公司干了十年离职有补偿吗?辞职要看单位有没有违规上海工作十年离职有钱拿吗吗 ,否则自己主动辞职,一般是没有补偿上海工作十年离职有钱拿吗吗 的。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是单位上海工作十年离职有钱拿吗吗 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上海工作十年离职有钱拿吗吗 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 劳动合同法 规定上海工作十年离职有钱拿吗吗 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也可以要求给予补偿,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 经济补偿一般是按N+1的原则,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有很多是不用补偿的情形或者不但要补偿,还要赔偿的情形,甚至是不允许单位主动与员工 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 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 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