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山西省误工费赔偿标准 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山西省误工费赔偿标准 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山西省误工费赔偿标准 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山西省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山西省误工费赔偿标准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山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1、死亡赔偿金山西省误工费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 22456×20 449120元农村居民 7154 ×20 143080元2、丧葬费赔偿额山西省误工费赔偿标准 的计算公式:丧葬费: 46407÷12个月×6个月3203.5元3、被扶养人生活费:1、城镇居民:13166×(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 )2、农村居民: 6017×(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残疾百分比) )4、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山西省误工费赔偿标准 ,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5、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6、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7、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8、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9、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0、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赔偿标准。11、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12、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山西省误工费赔偿标准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山西太原医疗事故赔偿误工费,餐费,营养费,陪护费,精神损失费是多少?误工一般看实际山西省误工费赔偿标准 的损失山西省误工费赔偿标准 ,具体是误工的期限和日损失标准;
餐费、营养费可以按日20—30元标准主张;
陪护费看护理的等级,是雇工护理还是亲人护理;
精神损失,看伤残等级来确定损失费用
误工费的标准是多少?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山西省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山西省误工费赔偿标准 ;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山西省误工费赔偿标准 :
1、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2、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3、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4、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扩展资料
误工费的判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