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1.24
51
楼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3400元,砖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2400元,厕所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200~300元,沼气池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4600元,塑料大棚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165——285元,菜窖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180—330元。
农村修路占用基本农田有关规定

法律分析农村公路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征收土地农村公路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的农村公路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农村公路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农村公路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民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

而上述补偿安置费标准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法律依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使用标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需要征地拆迁的,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农村公路扩宽占用耕地怎么补偿

法律分析:农村公路征地补偿标准:1、基本农田。水田:每亩补偿9.9万元。旱田:每亩补偿5.8万元。菜田:每亩补偿15.6万元。2、农村未利用土地:荒山、空闲地、荒滩、荒地、荒沟等未利用地农村公路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每亩补偿2.1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由村集体领取,再由村集体进行统一分配给各个集体成员。3、农村的公共建设用地:村民住宅(指宅基地)、工矿用地、道路等,每亩补偿13.6万元。4、林地:每亩补偿13.8万元。5、农房补偿。平房、草房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1900元。楼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3400元。砖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2400元。预制砖结构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2800元。6.、面上的其他建筑、物件。水泥地坪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165元。厕所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200~300元。仓房的补偿标准:每平方920元。沼气池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4600元。塑料大棚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165——285元。猪鸡舍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150—260元。菜窖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180—330元。格栅补偿标准:每米450元。砖石墙补偿标准:每米190元。水井补偿标准:一口1000元。大门楼补偿标准:一个2400元。排灌大井补偿标准:一口30000元。一般的农家排灌水井补偿标准:一口15000元。电话移机补偿标准:每家200元。排水管补偿标准:一米1000元。有线电视补偿标准:每家3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耕地质量降低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整治。新开垦和整治的耕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易地开垦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乡村道路建设,占用了农民的耕田有没有一些赔偿和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赔偿多少钱但是一般法律规定补偿金应以原地的使用来补偿 其中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需要使用土地的农村公路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农村公路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农村公路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三)其农村公路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 第五十一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五十二条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第五十三条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六十四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客户的满意,就是我们每位律师的最大动力👍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5-27 16:11

北京延庆交通事故,六十多岁老人不幸去世,元甲律所理赔团队与保险公司专业谈判,一个多月达成和解,帮助家人拿到赔偿款180万元。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0-08 15:20

基本农田占用补偿多少钱一亩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基本农田占用补偿多少钱一亩: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占用农民耕地赔偿标准每亩是多少征收耕地补偿标准基本农田占用补偿多少钱一亩: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农村征用耕地每亩补偿多少钱征收耕地补偿标准基本农田占用补偿多少钱 ...
42热度
很多伤者问我:十级伤残能拿到多少赔偿款?每位伤者情况不一样,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计算!成功案例:北京西城交通事故,伤者是一名闪送工作人员,收入不固定,元甲律师指导收集相关资料,在庭审中积极争取误工费,最终十级伤残获得近40万元赔偿款。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1-08 14:58

占用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占用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占用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的数量计算,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征收林地及其占用基本农田补 ...
51热度
当事人郑先生骑电动车与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地点北京,对方全责,导致当事人三踝骨折。元甲律所专案组与保险公司和解谈判,快速调解,帮助当事人拿到26万元赔偿款!专业高效的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早日解决纠纷,早日安心养伤!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07 18:31

占用国家建设用地赔偿标准

征用有收益的其占用国家建设用地赔偿标准他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征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法律分析: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一)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 ...
550热度
李先生,肇事方,对方死亡,我方全责,事故责任下来以后如晴天霹雳,一场事故毁了两个家庭,李先生经朋友介绍说北京元甲律所是处理交通事故最专业的律所,来所沟通后直接委托,把全部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多次勘察现场,查找监控,寻找突破案件的有利证据,也多次跟交警沟通,历尽千辛全责改为同等责任👍👍👍,让李先生免于承担刑事责任🌟,事后李先生保险方积极配合理赔,使两方家庭都有了妥善的结果,终不负所托🌹🌹🌹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1-09 10:54

农村公路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楼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3400元,砖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2400元,厕所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200~300元,沼气池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4600元,塑料大棚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165——285元,菜窖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180—330元。
51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