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鉴定必须一年以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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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人去做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没有没有植物人鉴定必须一年以后吗 的植物人鉴定必须一年以后吗 ,伤残鉴定正常是在医疗终结后开始做植物人鉴定必须一年以后吗 的植物人鉴定必须一年以后吗 ,就是在治疗结束后植物人鉴定必须一年以后吗 ,剩下后期伤残不可修复的情况开始做。
车祸造成植物人多久可以鉴定【法律分析】
一般3个月,具体咨询法医鉴定部门。植物人,一般是一级伤残了。赔偿项目和金额得根据医疗票据、医疗病理资料、医嘱意见(主要是患者全休、护理、营养三项意见及期限)、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植物人鉴定必须一年以后吗 的有关伤残等级和后期治疗两项专业鉴定结论意见、其他相关损失凭证等综合计算,注意收集和保留上述证据。可以根据上述证据选择主张医疗、后期医疗、护理、误工、伙食补助、营养、残疾赔偿金、交通、鉴定、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植物人鉴定必须一年以后吗 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植物人鉴定必须一年以后吗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植物人伤残鉴定何时做【法律分析】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植物人鉴定必须一年以后吗 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植物人司法鉴定鉴定程序植物人鉴定必须一年以后吗 :1、委托。2、受理。3、初次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4、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植物人鉴定必须一年以后吗 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5、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6、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关于伤残鉴定问题。。。(求诸位大侠了,帮帮我吧。。)1、必须一年以后才能做伤残鉴定植物人鉴定必须一年以后吗 ,真的是这样么?到底多久才能做伤残鉴定呢?
治疗终结后即可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2、到哪里去做呢?
到你们当地具有伤残等级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去鉴定。
3、做伤残鉴定要准备些什么呢?
需要准备所有的病历(含X光片、CT等),出、入院记录,手术记录等一切能反映其病情的资料。
4、治疗费花了很多都是对方出的,假如让对方赔偿的话,这部分花费是不是要除去呢?
是要除去的。但仍有其他赔偿项目。而且听你说的受伤结果,肯定构成伤残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同时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一般来说构成伤残,即可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为具体案情我不清楚,所以具体赔偿数值约有多少不能计算出来。可以把计算方式告诉你们。 如下植物人鉴定必须一年以后吗 :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五、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六、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七、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关于后续治疗费,如果你们想一次性把钱拿到手,那么你们可以请求医疗机构出具书面的医嘱,估计治疗费用确定下来比较困难。比较有效且能拿到钱的方法就是,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再让对方支付或另行起诉,包括将来发生手术时的交通住宿伙食等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