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到期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不到期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合同没到期就辞退员工的,单位通常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计算劳动者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经过培训或转岗,没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那是不合法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不到期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合同没到期被公司辞退了,有什么赔偿?劳动合同未到期后合同不到期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要给予经济补偿合同不到期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合同不到期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合同不到期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合同不到期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合同没到期赔偿规定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如果劳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金?一、合同没到期合同不到期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合法辞退 根据我国立法可知,在合同还没到期合同不到期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的情况下,如果员工存在《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的所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提前 解除合同 ,而无需支付任何 经济补偿金 ,也不需要提前通知。这几种合法的辞退情形主要包括:“(一)在 试用期 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合同不到期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 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外,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几种情形,只要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 工资 ,也可以辞退员工。 当然,如果面临公司经济性裁员的情况,合同没到期遭到辞退也就难以避免的,不过即便如此,劳动者也仍旧有权获得一定的经济性补偿。 二、合同没到期,非法辞退 如果不存在以上列举的情形,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理由情况下辞退职工,则属非法辞退: 1. 如果是无故辞退,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情形,应该支付二倍的 赔偿金 ,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合同不到期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如果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则可以按照第四十七条的 赔偿标准 ,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龄 补偿。 当然,在合同尚未到期遭到辞退时,劳动者在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到相关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仲裁。 合同到期 ,合法的辞退员工只要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如合同没到期,非法辞退,那么劳动者应获得相应的补偿金。 综上所述, 劳动合同 未到期就被辞退包括两种原因,一种是合法辞退,另一种就是非法辞退。合法辞退时,用人单位应该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不然就要支付一定的 代通知金 ,非法辞退,劳动者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起诉用人单位,保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合同未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1、企业辞退员工合同不到期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根据辞退合同不到期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 无故辞退员工 ,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第五,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 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二)与本单位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