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理赔注意事项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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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肇事理赔注意事项,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通事故理赔需要注意哪些

1、优先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购买汽车保险时应该将保持赔偿肇事理赔注意事项 他人损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肇事理赔注意事项 ,否则事故发生后只会束手无策。

虽然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功能几乎重叠肇事理赔注意事项 ,都是在车主的车撞肇事理赔注意事项 了人之后用来赔付对方的医疗或补偿费用的。但是,从目前来看,交强险的保障能力有限,难以应付重大的人伤事故,一般还是应该再购买第三者责任险。

2、购买三者险的保险金额要参考所在地的赔偿标准。全国各个地方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据汽车保险赔偿的最高标准计算,如果死亡1人,深圳地区最高赔偿可达到150万元,湖北地区最高也可能超过60万元。建议车主看看自己的老保险单,如果是保险金额不足的,建议至少投保20万以上,有条件的投保50万。

3、买足车上人员险后,再购买车损险。如果没有其他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车主,给自己购买10万的司机险作为医疗费用,对家人负责;如果乘客乘坐几率大,可以投保乘客险,5-10万/座,对家人和乘客负责。如果乘坐几率少,每座保1万比较经济。

4、购买车损险后再买其它险种,交通事故往往伴随汽车损坏,修车费不容小觑,对爱车的保障也很重要。

车辆损失险是车辆保险中应用得最为广泛的险种,不管是日常不经意间的小刮小蹭,还是遭受事故导致汽车损坏严重,只要是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都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修理费用。但是,车辆损失险也有种种免责条款,所以车主在投保前还是应该仔细研读车辆损失险的各项条款,掌握车损险内容,以免陷入理赔误区。

5、购买三者险、司机乘客座位责任险、车损险的免赔险。多花一点钱,就让保险公司赔偿时不打折。

所谓不计免赔险,其全称是“不计免赔特约责任险”。 不计免赔特约责任险分为基本险不计免赔和附加险不计免赔两种。基本险不计免赔对应的主险是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不计免赔对应的是如“划痕险”、“盗抢险”等等附加险种。

6、其它险种结合自身需求选择性购买。比如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险种,相对前五项风险,对家庭幸福和财产的影响不及前五项风险严重,应该在保证前面五大原则满足的情况下再考虑原则六中的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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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注意哪些事项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如下肇事理赔注意事项 :

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2、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3、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4、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肇事理赔注意事项 ,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通事故理赔注意事项是什么

解答交通事故理赔注意事项:1、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肇事理赔注意事项 ;2、理赔协商的时间、范围、履行方式应当明确具体;3、因法定免责事由所产生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肇事理赔注意事项 ,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应注意肇事理赔注意事项 的问题有哪些 ? 1、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 当发生 交通事故 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及急救120,以便交警部门查清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双方责任的认定,当事人或委托当时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一起的人及时向交警部门反映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这样有利于分清双方责任。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肇事理赔注意事项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生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警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及时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 证据 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交通肇事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 交通肇事罪 定罪处罚:??(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从以上规定不难看出,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护好现场十分重要,是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责任的关键,不要为了推脱、逃避责任(或者有侥幸心里)破坏现场,甚至逃逸,这样会导致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甚至构成交通肇事罪承担刑事责任。 2、及时做 伤残鉴定 及财务损失评估。 出院后,当事人身体伤害程度较大及财物受到损失的,要及时到伤残鉴定部门及财物损失评估机构评定 伤残等级 和财物损失,便于交警部门调解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侵害人支付 伤残 补助费及财物损失。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 丧失劳动能力 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伤残补助费的数额是根据伤残等级结合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结合评定 伤残等级鉴定 书确定的,因此伤残等级鉴定书和财物损失鉴定书是侵害人要求支付伤残补助费及财物损失的依据。 3、妥善保管医药费等单据、病历、诊断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 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据,结合病例和诊断等相关证据确定。这一规定明确阐明医疗费的赔偿,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供病历、诊断证明及医疗费住院单据,法院才能支持当事人要求赔偿的主张,因此,当事人受伤住院,注意保管好医药费住院费单据、病历、诊断证明,及一日用药明细条等单据。 4、应及时申请调解。 收到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后,及时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对方不同意调解,应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也可不经调解直接到法院起诉。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 交通事故认定书 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安全法与以前的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的规定不同,交警部门不再主动调解,必须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警部门才予以受理。交警部门的调解不是到法院起诉的前提,当事人可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5、注意向法院起诉的 诉讼时效 。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 诉讼时效期间 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一年,一般从伤害之日起算,如果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法院将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6、起诉时要注意申请 诉讼保全 。 提起民事诉讼,要注意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查封、扣押、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或者其他财产,被告车辆投保的,可申请法院查封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金。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 财产保全 的裁定。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诉讼保全措施是原告为了防止被告转移、隐藏、变卖财产的有效措施,可确保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原告及时获得赔偿。 7、怠于赔偿的要及时申请 强制执行 。 判决或调解生效后,被告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原告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 的期限,如果超过执行期限的,法院不再对被告强制执行,原告损害赔偿得不到实现。因此,原告要注意执行的期限。 其实,这些问题也不仅是交通事故当中的被撞者要注意的,对于主要责任人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也许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不在于自己,可能对方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因此,双方都应该注意保护好现场,避免交警在到了现场之后已经无法划分交通事故的责任了。处理交通事故,还是应该抱着一颗理智冷静的心态去对待的。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肇事理赔注意事项 的注意事项如下:

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肇事理赔注意事项 ;

2、切忌先修理后报销肇事理赔注意事项 ;

3、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4、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肇事理赔注意事项 ,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肇事理赔注意事项 ,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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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判决赔偿54万多元,伤者对元甲律所的专业能力非常的认可!!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12 12:26

6月底委托元甲,7月底拿到赔偿款,这就是和解的速度!👍👍北京房山区交通事故,伤者同等责任,通过和解谈判,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对方司机的交强险满额赔付,伤者一个月拿到20万元赔偿款!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7-30 17:35

对于法院已经穷尽了所有执行措施,也无法执行回款的案件,帮委托人寻找其他救济途径尤为重要,即使目前为止,法院还没有相关判例,多一种尝试,就多一条可以回款的可能!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7-22 21:53

如果责任对您不利,如何减少损失? 住院有哪些注意事项?哪些细节会影响赔偿金额? 您想知道如何争取有利的责任划分吗?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6-17 10:25

律师不是在开庭就是在调证的路上~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6-04 16:04

肇事理赔注意事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肇事理赔注意事项,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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