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病死亡
包工头承担主要责任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病死亡 ,公司有连带责任。包工头是直接雇主,要负主要责任。当在工地受伤后,首先需要做工伤鉴定,保留相关证据,然后拿鉴定书和相关材料去社保部门提交申请,另外与包工头协商要求赔偿。治疗期间发生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病死亡 的一切费用和损失都需要进行赔偿。
法律分析
包工头跟工人之间属于雇佣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雇主对雇工的管理活动中,雇员是为雇主完成工作的,雇主是受益人。雇主应当尽到更多的注意责任。雇员为雇主从事劳动,其利益归属于雇主,责任也首先归属于雇主。既然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那么这种责任的成立就不需要审查雇主主观上存在过错与否,即无过错要承担责任,有过错更应承担责任。如果雇主不履行上述的义务,雇员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如果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施工过程中,工人意外死亡,包工头要承担什么责工人意外死亡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病死亡 ,包工头责任是需要承担的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病死亡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
法律分析
由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组成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包工头找小工干活,致死亡,租客付法律责任吗?包工头找小工干活致死亡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病死亡 ,租客是负法律责任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病死亡 的。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雇员侵权,雇主担责。造成雇员损害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病死亡 的雇主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工人因病在施工工地死亡,责任由谁承担工人因病在施工工地死亡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病死亡 ,老板承担30%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病死亡 ,包工头承担30%,工人自己承担40%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病死亡 的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是突发疾病 48小时内没有抢救过来,属于视为工伤,按照条例39条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病死亡 ;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病死亡 他情形。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工人在工地生病死亡包工头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果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费,则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病死亡 的有关规定取的保险赔偿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病死亡 ; 以我对这种工地工人的了解,一般是熟人介绍,没有劳动合同,更没有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看用人单位领导和包工头的个人品质,好的出钱治病,不好的不管,工地上老乡多的,一起闹闹会给点钱;这种自然死亡,好点的领导会给点丧葬费,不好的估计连该发的工资都不发。
对死者的家属,我深表同情;但 我们不能脱离社会实际来空谈法律,如果真的出现了我说的情况,那只能看死者遇到的老板和包工头的个人品质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我是户主,请人盖房子,包工包料给人做,包工头请的工人,工人在工地发生意外死亡,户主要负什么责任如果死者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病死亡 的死与户主没关系的话是没有责任的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病死亡 ,但是如果是因为户主故意而为的话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那样就要负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在刑事犯罪中,犯罪行为的具体量刑依据具体犯罪行为的情节程度进行量刑,其中分为情节较轻和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常见的情形有: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病死亡 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辨认能力和自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因病死亡 我控制能力,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生母溺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