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受工作安排被辞退
不接受公司安排的工作而辞退员工是不是有赔偿不接受工作安排被辞退 ,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公司安排的工作中就是不接受工作安排被辞退 你份内的具体内容,彻底可以进行,但又不愿意接受,即不服从安排的工作中安排,假如公司有如此的要求具体内容(前提条件是合理合法合规管理)不听从可以解雇,是并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假如公司要求不合理合法,即公司要求具体内容违背法律法规,制订程序流程不合理合法,并没有公示公告或对员工技能培训,或是公司要求中并没有不接受公司安排工作职责的,又并没有经公会允许,则这类解雇是违法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要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理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付款赔偿费,即经济补偿金的2倍。
领导干部安排的工作中涉及到交通违章指引,强制探险工作严重危害员工安全性的,员工可以回绝,不视作违背劳动合同书或公司的管理制度。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及三十八条要求,与此同时依据第四十六要求,职工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假如违法消除员工劳动合同,则有经济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2倍。
你应该依据协议的承诺,来接受公司分派的工作中。由于劳动合同法等要求:员工理应遵循工作纪律、听从用人单位的管理方法。调到其它新项目工作中,假如时具备合理化的,你也就理应听从工作中安排;先看你签的劳务合同,再看看劳务保护法,可是要另签新协议了,相当于劳务关系行为主体要发生变化,你能回绝,公司不可以以此为由解雇你,不然便是违法消除。
员工不服从安排被辞退需要补偿吗员工不服从安排被辞退有补偿。
未经任何协商调动员工工作岗位不接受工作安排被辞退 ,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将员工辞退的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擅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依照前述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2、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不接受工作安排被辞退 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不服从公司安排而被辞退有没有补偿具体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劳动者没有明显的过错比如迟到,而用人单位没有协商的情况下,就强行安排不符合的工作的,那么有相应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不接受工作安排被辞退 他情形。
不服从公司安排被辞退有没有补偿【法律分析】:不服从公司安排被辞退能得到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不接受工作安排被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工作安排被辞退 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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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从公司安排,不工作,被辞退,会不会得到赔偿金?员工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而被辞退不接受工作安排被辞退 ,只要员工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不接受工作安排被辞退 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违法不接受工作安排被辞退 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员工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赔偿金的两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不接受工作安排被辞退 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员工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