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多少钱一天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人身损害多少钱一天护理费 ,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护理费一般一百元左右每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人身损害多少钱一天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人身损害多少钱一天护理费 ,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费赔偿标准2021多少钱一天2021年护理费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护理费按当地护工平均工资乘护理天数(最长不得超过20年)乘护理人数来计算人身损害多少钱一天护理费 ;
2、护理人员有固定人身损害多少钱一天护理费 的工资人身损害多少钱一天护理费 ,护工每天的工资收入就是肇事者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多少钱一天护理费 ;若护工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应该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
3、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自理能力,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护理费赔偿标准2022多少钱一天护理费人身损害多少钱一天护理费 的赔偿标准是这样人身损害多少钱一天护理费 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人身损害多少钱一天护理费 ,应当按照以下情形确定赔偿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人身损害多少钱一天护理费 ,应当按照实际减少的损失进行赔偿;
(2)无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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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赔偿标准多少钱一天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人身损害多少钱一天护理费 ,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人身损害多少钱一天护理费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 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 伤残 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