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按照鉴定机构标准进行评判。赔偿标准如下河北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河北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
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分为评残前和评残后,评残前(住院)经医院开具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如未护理按照当地护工的工资支付;评残后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河北省标准: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十级8个月。基数为当地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故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3834元×20=876680元。
下落不明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河北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法律分析:一、一级到四级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河北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河北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赔偿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五级到六级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赔偿标准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三、七级到十级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七级26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10级8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七级10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8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6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4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河北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河北省工伤赔偿标准一、一级至四级 伤残 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 工资 ×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 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河北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河北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的,由 工伤保险 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 六级伤残 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 工伤 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 十级伤残 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 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河北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 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河北省工伤赔偿标准2021最新工伤赔偿标准2021年河北省工伤赔偿项目河北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二、康复费。三、伙食补助费。四、交通食宿费。五、护理费。六、停工留薪期工资。七、伤残辅助器具费。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六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六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为:1、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河北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标准为本人的16个月工资河北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2、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的,应当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河北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3、职工想和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河北省工伤赔偿标准2020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河北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河北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一、医疗费1、计算公式河北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2、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二、康复费计算公式: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三、伙食补助费1、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元/天/人*70%。2、河北省标准:(1)统筹地区以内:20元/天/人;(2)统筹地区以外:35元/天/人。四、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用:市内交通补贴:15元/天/人;长途公共汽车:实报实销;2、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食宿费用:省内:80元/天/人;省外:150元/天/人。五、护理费计算公式:(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工费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六、停工留薪期工资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2、河北省标准: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根据《河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与诊断证明确认。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七、伤残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费用限额X元*(20/使用年限),但60周岁异乡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2017年河北省适用标准为3014元/月)(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计算公式: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二)伤残津贴计算公式: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计算公式: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4个月六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8个月(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计算公式: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2个月六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计算公式:七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6个月八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月九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个月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计算公式:七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八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九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法律依据】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项目的支出:(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河北省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本设区的市以外的地区就医途中所需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九)工伤预防费;(十)工伤认定调查费;(十一)劳动能力鉴定费;(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用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其他项目。工伤认定调查费的支出,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工伤预防费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按国家和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以及受其他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按规定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经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人事关系发生争议的,依据法定程序处理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内。《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包括事实劳动、人事关系)的材料;(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属于下列情形的,还应当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分别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取得证明材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