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有工伤险我还用赔偿什么
一、对方全责工伤险还能赔什么
1、对方全责工伤没有赔偿吗。如果构成工伤的对方有工伤险我还用赔偿什么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对方有工伤险我还用赔偿什么 ;造成人身损害的,参照最高法的解释执行。司法解释中,对赔偿的项目,计算标准,计算基数等有明确的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对方有工伤险我还用赔偿什么 ;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几年后还能赔偿吗
已经工伤认定单位,可以要求赔偿;没有经过工伤认定的,不能通过罚款途径主张权利。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地受伤工伤保险赔了公司要不要赔什么公司要承当一些责任对方有工伤险我还用赔偿什么 ,如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对方有工伤险我还用赔偿什么 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对方有工伤险我还用赔偿什么 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对于工伤,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公司不会赔偿太多的钱。
法律依据对方有工伤险我还用赔偿什么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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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工伤保险赔偿后,用人单位还需要赔偿吗工伤保险赔付后,用人单位一般是不需要再赔偿对方有工伤险我还用赔偿什么 的,不过部分单位会给予一笔慰问金,但慰问金并不是强制单位必须要给对方有工伤险我还用赔偿什么 的。
工伤保险待遇一般包括医疗康复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待遇和工亡待遇享受。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员发生工伤,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符合工伤保险待遇享受的相关赔偿(包括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康复性治疗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等)都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进行支付。
有工伤保险公司还要赔偿吗工伤社保赔偿后,企业不需要赔尝。 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对方有工伤险我还用赔偿什么 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对方有工伤险我还用赔偿什么 的下列费用对方有工伤险我还用赔偿什么 ,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对方有工伤险我还用赔偿什么 :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对方有工伤险我还用赔偿什么 :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