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1、寻找发现事故现场痕迹物证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确定第一次接触点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2、对事故有关的主要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证据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3、分析推断事故的形成过程,为事故处理提供参考依据;4、为侦破逃逸案件提供方向范围。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司法鉴定事项有哪些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司法鉴定事项有以下内容:1、尸体检验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对尸体表面痕迹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的检验以此证明确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如果不能查明原因必要的话还要对尸体进行解剖;2、鉴定人体受损部分与交通事故的关系;3、对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4、对于车辆的鉴定,包括车辆的机械类故障和车辆痕迹的鉴定。具体进行何种鉴定要根据事故发生的方式和内容。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几种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类型的鉴定要点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是由具有技术职称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的事故处理交通警-察或者委托专门机构使用仪器设备对事故车辆、现场物体上的承受客体痕迹与嫌疑造型客体进行检验鉴别,对痕迹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作出认定结论。
(一)平面痕迹鉴定
平面痕迹鉴定,主要是检验痕迹的线形特征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以及痕迹的物理、化学成分与嫌疑造型客体上的成分是否同一。例如,两车刮擦事故,此车上的刮擦痕迹与彼车上的刮擦痕迹是否相对应,此车上的油漆减层与彼车上的油漆加层颜色、成分是否相同;人车相撞事故,行人衣物上的轮胎印迹与该车的轮胎花纹是否一致。
(二)立体痕迹鉴定
立体痕迹鉴定,主要是检验痕迹的形状特征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如两年相撞事故,此年上凹陷痕迹与彼车上的相应凸出部位形状是否吻合。
(三)其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他物证及法医物证鉴定
其他物证及法医物证鉴定,是由具有技术职称的事故处理交通警-察、法医或者委托专门机构使用仪器设备对现场遗留的物证与从交通肇事嫌疑车辆上提取的微量物证进行同一认定。其他物证检验包括对轮胎、橡胶、金属合成树脂、纤维、油斑、玻璃、土壤、煤和焦炭检验、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包括对血液、血型、毛发、人与动物的组织碎块等的检验、鉴定。
通常,此类鉴定的检材体积孝数量少,有的只有微量,因此利用荧光法检验、薄层色谱检验、气相色谱检验、裂解色谱检验、紫外光谱检验、红外光谱检验、发谢光谱检验、中子活化分析等技术进行检验、鉴定。有此证据需要作出“特征同一认定”,有些只需作出“种类同一认定”即可。
交通事故需要鉴定的内容主要有哪些大概需要以下几个方面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的内容:一、尸体检验。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二、轻重伤鉴定。检验交通事故伤害对象致伤原因和伤势状况,并按标准规定作出损伤程度鉴定。三、成伤机制鉴定通过人体损伤检验确定损伤部位与交通事故伤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主要为分析事故原因,排除非交通事故因素,调解损害赔偿提供依据,对交通事故伤害对象伤情有疑问或当事人对伤害后果有争议可进行成伤机制鉴定。四、伤残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认为因交通事故致残需按残疾索赔的,作为举证需要可委托法医作残疾等级评定,当事双方选择由交管部门调解,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作伤残评定。五、酒精含量检验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六、车辆安全性能检验;七、事故车辆机械故障鉴定;八、车辆定型鉴定。凡肇事车辆类型不明确应作车辆定型鉴定,以明确道路行驶权利。九、痕迹鉴定十、指纹鉴定主要解决车辆驾驶人不确定交通事故案,不能确定车辆驾驶人可做指纹鉴定。十一、微量物质鉴定十二、物证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与现实不服怎么办可申请重新认定。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22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了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在十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认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根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35条的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 重新认定决定,为对该事故责任认定的最终认定,对重新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不服,不得提起行政 诉讼 。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 交通事故 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于 行政处罚 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因此,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等处罚裁决后,就处罚裁决的内容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