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1、平面痕迹鉴定 平面痕迹鉴定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主要是检验痕迹的线形特征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 一,以及痕迹的物理、化学成分与嫌疑造型客体上的成分是否同一。例如,两车刮擦事故,此车上的刮擦痕迹与彼车上的刮擦痕迹是否相对应,此车上的油漆减层与彼车上的油漆加层颜色、成分是否相同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人车相撞事故,行人衣物上的轮胎印迹与该车的轮胎花纹是否一致。 2、立体痕迹鉴定 立体痕迹鉴定,主要是检验痕迹的形状特征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如两年相撞事故,此年上凹陷痕迹与彼车上的相应凸出部位形状是否吻合。 3、其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他物证及法医物证鉴定 其他物证及法医物证鉴定,是由具有技术职称的事故处理交通警-察、法医或者委托专门机构使用仪器设备对现场遗留的物证与从交通肇事嫌疑车辆上提取的微量物证进行同一认定。其他物证检验包括对轮胎、橡胶、金属合成树脂、纤维、油斑、玻璃、土壤、煤和焦炭检验、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包括对血液、血型、毛发、人与动物的组织碎块等的检验、鉴定。 通常,此类鉴定的检材体积孝数量少,有的只有微量,因此利用荧光法检验、薄层色谱检验、气相色谱检验、裂解色谱检验、紫外光谱检验、红外光谱检验、发谢光谱检验、中子活化分析等技术进行检验、鉴定。有此证据需要作出特征同一认定有些只需作出种类同一认定即可。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怎样的交通事故痕迹鉴定:1、寻找发现事故现场痕迹物证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确定第一次接触点;2、对事故有关的主要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证据;3、分析推断事故的形成过程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为事故处理提供参考依据;4、为侦破逃逸案件提供方向范围。
交通事故的车辆鉴定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的车辆鉴定具体包括与事故有关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的物品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交通事故的车辆鉴定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鉴定完成期限:
交通事故的车辆鉴定车辆鉴定中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交通事故的车辆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几种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类型的鉴定要点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由具有技术职称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的事故处理交通警-察或者委托专门机构使用仪器设备对事故车辆、现场物体上的承受客体痕迹与嫌疑造型客体进行检验鉴别,对痕迹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作出认定结论。
(一)平面痕迹鉴定
平面痕迹鉴定,主要是检验痕迹的线形特征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以及痕迹的物理、化学成分与嫌疑造型客体上的成分是否同一。例如,两车刮擦事故,此车上的刮擦痕迹与彼车上的刮擦痕迹是否相对应,此车上的油漆减层与彼车上的油漆加层颜色、成分是否相同;人车相撞事故,行人衣物上的轮胎印迹与该车的轮胎花纹是否一致。
(二)立体痕迹鉴定
立体痕迹鉴定,主要是检验痕迹的形状特征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如两年相撞事故,此年上凹陷痕迹与彼车上的相应凸出部位形状是否吻合。
(三)其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他物证及法医物证鉴定
其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他物证及法医物证鉴定,是由具有技术职称的事故处理交通警-察、法医或者委托专门机构使用仪器设备对现场遗留的物证与从交通肇事嫌疑车辆上提取的微量物证进行同一认定。其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他物证检验包括对轮胎、橡胶、金属合成树脂、纤维、油斑、玻璃、土壤、煤和焦炭检验、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包括对血液、血型、毛发、人与动物的组织碎块等的检验、鉴定。
通常,此类鉴定的检材体积孝数量少,有的只有微量,因此利用荧光法检验、薄层色谱检验、气相色谱检验、裂解色谱检验、紫外光谱检验、红外光谱检验、发谢光谱检验、中子活化分析等技术进行检验、鉴定。有此证据需要作出“特征同一认定”,有些只需作出“种类同一认定”即可。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流程是怎样的有以下四个步骤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
1、首先凡需要鉴定事故车辆及其他检材要由办案人在案发72小时内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按规定项目认真填写委托书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并由办案人亲自送到鉴定大厅技术科登记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对需要做车辆、物品及人员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的司法鉴定的事故,必须由办案人及双方当事人三方同时到场,并签字方可生效,如果缺一样就不予受理检验。
2、而对拒绝到场的当一人或一方拒绝签字的,办案民警写出情况说明要报大队领导、主管事故科长签字。
3、领取鉴定报告书必须由办案人亲自到技术科领取,不许拟派和委托他人。
4、最后上午受理车辆委托、上线检测,下午驻站民警和工程师到各大队停车场检验车辆,请预约好检验时间。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