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内容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四十四,六十七条分别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与第四十四条是关于建设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的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是关于监督检查的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八十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原因造成的损毁土地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土地复垦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由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土地复垦义务。有土地复垦任务的企业应当把土地复垦指标纳入生产建设计划;有土地复垦任务的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应当包括土地复垦的内容。
土地复垦标准,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第四十二条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租用集体土地建厂房属于违建吗1.集体土地是不能够建厂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法律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进行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的,必须依照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使用集体土地。2.但是新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土地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的土地的除外。3.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申请手续。4.所以目前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给企业建设厂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法律 任何个人和单位进行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的,必须依照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使用集体土地。
第七十六条 没有经过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来建厂房,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集体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对违反集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集体土地地建成为厂房。
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律规定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我国还没有专门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规定。对于集体土地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各地都按照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必须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实践中,很多村委会、街道办、镇政府等主体去收农民的土地,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