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者住院费用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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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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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住院费应该由谁来垫付交通事故住院费可以由侵权人垫付车祸伤者住院费用谁出 ,也可以由受害人垫付。如果无人垫付车祸伤者住院费用谁出 的车祸伤者住院费用谁出 ,保险公司以及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收到交通管理部门车祸伤者住院费用谁出 的通知后,应当及时垫付抢救费用。此外,医院也不得因为没有支付抢救费用而拒绝治疗。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车祸伤者住院费用谁出 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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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住院期间医疗费应该由谁出应该由侵权人在双方责任比例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车祸伤者住院费用谁出 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车祸伤者住院费用谁出 ,因就医治疗支出车祸伤者住院费用谁出 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车祸伤者住院费用谁出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车祸伤者住院费用谁出 他合理费用。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