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的病情材料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具体包括四种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
1、经医院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的诊断证明以及出院证明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颅脑损伤较重者应当有住院病历。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片。
3、法医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果评定的材料不足或者是未到评定时机法医暂时不予评定。
4、法医于评定材料齐备后30日内做出《伤残评定书》,《伤残评定书》由事故办案单位取回。
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办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需要携带的材料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包括如下几类:1.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 伤残鉴定申请书 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2.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_光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 抚养 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还应携带鉴定人的 身份证 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6.鉴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综上所述,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委托鉴定书( 律师 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交通事故认定书 等资料进行 伤残鉴定 。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 交通肇事逃逸 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 精神病鉴定 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交通事故 伤残 评定要准备下列材料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 1.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_片及诊断报告。 3.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 抚养 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 身份证 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 司法鉴定程序 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 司法鉴定 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 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交通事故伤残需要哪些鉴定资料1、入院记录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4、病历本;5、疾病诊断证明书;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7、交通事故认定书;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法律依据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法律分析】
进行伤残鉴定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无身份证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的带户口本);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3、交通事故认定书;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6、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交通事故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