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绝大多数朋友说的违反规定失效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便是对于这一点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由于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是国家法律强制性的责任,不容易由于书面形式承诺而免去公司的人。因而就算员工签名了,后面一样能够举报规定公司补交社保,这一公司是躲不掉的。一般公司让员工签署舍弃缴纳社保协议书时,除开舍弃缴纳社保自身的协议外,事实上还会承诺别的的条文。例如“自己了解缴纳社保的相关规定及其未缴纳社保的任何严重后果,并同意舍弃追责公司因未缴纳社保的一切法律依据,且服务承诺自行负责一切义务与不良影响,舍弃与此相关的所有有关利益。”
赔偿的概念是什么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假如是要公司赔付,基本上难以。员工签协议放弃社保,是失效协议书。无效的意思便是能够规定公司补交员工在职期间的个人社保。补交分两部分,一是公司交纳一部分,二是员工个人缴纳一部分。换句话说公司和员工都需要掏钱。能不能以未缴纳社保为由申请办理双倍赔偿?答案是不能。查存款交纳。用人公司贷款逾期并未交纳或是补充社会保险金的,社会保险金征缴组织能够向金融机构和其它金融企业查看其存款账户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
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相关行政机关做出划转社会保险金的确定,以书面形式告知其开户行或是别的金融企业划转社会保险金。签署推迟交费协议书。用人公司余额低于理应交纳的社会保险金的,社会保险金征缴组织能够规定该用人公司提供担保,签署推迟交费协议书。竞拍资产。用人公司未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金征缴组织可以申请法院扣留、封查、竞拍其意义相当于理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资产,以竞拍所得的抵缴社会保险金。
但不论是彼此自行选择放弃或是公司规定写的舍弃缴纳社保合同书,都没法免去公司的义务。一旦举报到劳动局,用人公司不但必须为员工补交社保,同时会遭受行政单位的惩罚和赔付员工的相对损害,担负较强的违反规定成本费。而做为员工而言,不但可以以企业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与此同时规定企业给与经济补偿。可是,假如本人在舍弃缴纳社保期内得到了公司的现钱赔偿后,用人公司过后补交社保的,就需要退还企业提供的现钱赔偿。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这个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吗?员工与公司签订了放弃缴纳社保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的承诺书,这个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吗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
这个承诺书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 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 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所以协议无效。 用人单位不能看员工的意愿 无论怎么约定 只要没有按规定缴纳 即为违法行为。
企业为员工购买社保是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属于企业与劳动者自主协商决定的范畴,不得通过协议约定免除该义务。
劳动者不管是出自自愿还是被迫签订了《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该协议都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应属于无效,但不影响劳动合同其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他部分的效力,用人单位仍然应当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企业强迫劳动者签订此类放弃社保协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举报,要求企业为其补缴所欠社保。
同时,劳动者还可以以企业拒不缴纳社保为由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给予经济赔偿。
第七十九条规定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倍以上的罚款。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超过五百元。罚款三千元以下。”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企业千万不要被员工说服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法律规定是底线,谁也触碰不得,不要因一时大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劳动合同中约定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请问这样的约定有效吗劳动者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也是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的约定,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接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不予录用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已经录用,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结清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双方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具有依约履行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不理会劳动者不缴纳社保的要求。
劳动者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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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可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呢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 费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是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的法定理由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可以此为由 解除劳动合同 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但劳动者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当于与用人单位已经就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达成合意,但因此约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如果允许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经济补偿金 ,明显有违诚实信用。因此,劳动者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以此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员工和企业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劳动者自愿不缴纳社保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单位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社会保险的参加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并无选择或协商的余地,不能自行以金钱给付或其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他形式取代该法定义务。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随意处分这项权力义务。
法律分析
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法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根据人社部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法定的强制性,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随意处分这项权利义务。所以,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什么办法和借口,也不管与劳动者如何约定,只要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属于违法行为。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你知道吗?单位不缴纳社保,你自己放弃缴纳社保,这都是违法的!缴纳社保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的几种保障性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保缴纳的额度在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
在实际求职过程中,依然有很多职工不愿意参保,自愿放弃参保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将应缴纳的社保费用折合到工资中一起发放。
那么这样的要求合法吗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会有哪些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属违法行为!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法定的强制性。
《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同时履行的法定义务。
所以,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什么办法和借口,也不管与劳动者如何约定,只要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属于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社保,至少面临3方面的法律风险。
1、劳动者投诉的风险。
因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劳动者事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缴起始日要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算。
如劳动者有确切证据证明当初是因单位胁迫“被自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劳动者有权随时提出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工伤、医疗费承担的风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即使劳动者确实是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仍不能豁免工伤、医疗费等赔偿责任。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的风险。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第86条等法律规定,即使劳动者保证不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但用人单位仍然面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强制征缴以及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人员和其约定放弃社会保险费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将社保折算成现金和工资一起发放?
这也是无效行为,因为按法律规定,劳动者也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不得放弃缴纳,如果劳动行政部门一旦查实有这样的行为,作为企业必定会受到行政处罚,因此企业这样做也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职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申请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这样的声明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法律规定看,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因此,企业要求职工签署保证书放弃单位为自己购买社保这是一个无效的法律行为。
职工不参保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公民和在华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个人应该履行的义务主要有:1.登记义务。2.参保义务。3.缴费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是“应当”,用人单位是代扣代缴单位。
如果职工不参保,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