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对于伤残鉴定具体什么时间可以做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并没有明确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的时间限定标准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要根据具体的伤情,确定治疗终结的时间。司法实践当中,一般是在事故发生三个月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情严重一般在出院三个月后可以做伤残鉴定。在交通事故诉讼案件的实务处理当中,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或出院后,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向法院递交伤残鉴定申请。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患者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的肢体在受到伤害以后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一般常见于工伤或者有第三方责任的外伤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从而导致肢体的功能障碍或者是残疾,都涉及到伤残鉴定的问题。经过伤残鉴定可以对患者的伤情以及伤残程度进行确认,从而对一系列问题的处理有了法律依据。伤残鉴定一般建议在治疗终止以后进行伤残鉴定,也就是伤情再治疗也不会有明显的改观,已经基本上就保持现有的状态,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对于有些患者治疗迟迟没有结束,可以适当的延长,还是建议进行治疗结束以后的伤残鉴定。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 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伤残鉴定?患者的肢体在受到伤害以后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
一般常见于工伤或者有第三方责任的外伤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从而导致肢体的功能障碍或者是残疾,都涉及到伤残鉴定的问题。经过伤残鉴定可以对患者的伤情以及伤残程度进行确认,从而对一系列问题的处理有了法律依据。伤残鉴定一般建议在治疗终止以后进行伤残鉴定,也就是伤情再治疗也不会有明显的改观,已经基本上就保持现有的状态,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对于有些患者治疗迟迟没有结束,可以适当的延长,还是建议进行治疗结束以后的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具体需要多久才能做啊?需要三个月以后提出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其中骨头等损伤是3个月以后做伤残鉴定,神经损伤是六个月以后做伤残鉴定。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的概念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限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伤残鉴定出院后多长时间能做?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伤情稳定后(一般是在医疗机构建议休养的时间期满后)即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由该部门依据受伤情形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作出鉴定结论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需提供材料有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扩展资料
等级划分
4.1Ⅰ级伤残
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植物状态伤残鉴定一般在受伤后多久才能做 ;
b) 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d) 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头面部损伤致:
a) 双侧眼球缺失;
b)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4.1.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1.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4.1.5胸部损伤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残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身损害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