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泵触电死亡赔偿纠纷案例
现在有很多洗车泵触电死亡赔偿纠纷案例 的人都非常的苦恼,因为在这个时候。洗车泵触电死亡赔偿纠纷案例 我们的现状好像是变成了人在一个地方发生了事故,那么这个地方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不管别人有没有做出伤害这个受害者的事情。而本次事件当中的这件事情是发生在2021年的3月20号的,当时在辽宁。有一名男子在单位洗车的时候,由于触电身亡,家属向向公司索赔百万。
在工作的时候就应该做好自己的工作
这名男子在上班的过程当中,使用公司的设备洗车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不对的。由于这位男子并不是专业的,所以说在洗车的过程当中也是导致了触电,而这名男子也就此身亡。在刚开始家属得知这件事情之后,也是非常的伤心,并且还向公司索赔了148万元钱。在后来的时候,法院判决公司赔偿46万。这名男子在公司洗车的时候并没有经过公司领导的同意,而且还在工作的时间去洗车。
男子在工作时间内使用公司装备洗车是错误的行为
这名男子使用公司的公共设备去谋取自己的个人权益,本身就是错的,所以说在这个时候公司也没有必要赔偿那么多的钱。在事情发生之后,当地的社保部门也表示这件事情并不属于工伤。我认为在刚开始的时候,男子的家属索赔148万,这个索赔肯定是不合理的,因为本身就是这名男子的错误。
在我们上班的时候,本身就是以应该以自己的工作为重。他并没有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面,反而是利用工作的时间也利用公司的装备去进行洗车。在洗车的过程当中,他也没有寻求别人的帮助,所以说也就导致了自己发生了一些事故。在事情发生之后,家属不应该狮子大开口所要这么多的钱财。家属也应该知道这件事情本身就是自己孩子的错误,也应该要理清楚这件事情。
男子用单位设备冲洗私家车触电身亡,家属起诉单位获赔46万,对此你咋看?男子用单位设备冲洗私家车触电身亡洗车泵触电死亡赔偿纠纷案例 ,家属起诉单位获赔46万。据悉,该男子是辽宁营口盖州市殡仪馆员工王某,盖州市殡仪馆有一套清洗设备,2019年8月30日这一天,王某使用殡仪馆洗车泵触电死亡赔偿纠纷案例 的冲洗设备准备清洗自己洗车泵触电死亡赔偿纠纷案例 的车辆,没想到意外的事情发生洗车泵触电死亡赔偿纠纷案例 了,王某在使用单位清洗设备刷车的过程中,突然被电击导致死亡。王某的单位立即拨打了报警单位,民警在现场调查过程中,发现王某单位的清洗设备直接与一外置插排相连,根本就没有任何漏电保护器,漏电的直接原因是王某单位平时对该电路以及插排没有进行维护,造成一样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另外民警也发现王某使用的冲水枪并不是殡仪馆平时使用的专用刷车清洗水枪。
王某家属提出赔偿要求
意外事故发生后,王某的家属将王某的单位盖州市殡仪馆告上了法院要求对他们进行赔偿。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这起意外事故双方都存在过错,因此法院判决殡仪馆承担40%的赔偿责任,王某本人承担60%责任,王某的单位需要赔偿王某家属46万元。王某的单位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上诉至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殡仪馆称单位多次在会议期间要求员工禁止洗刷个人车辆,王某本人不听公司的安排,私自偷偷使用清洗装备导致意外发生,所以单位应该不承担任何责任,王某的家属则表示,王某是家里独生子女,还有一对儿女需要抚养,希望法院能够认定殡仪馆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
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殡仪馆称其禁止员工使用清洗装备,但是漏电的原因是因为单位平时没有对电路进行维护产生的结果。殡仪馆一方面没有维护好单位清洗设备的安全,另一方面又没有严格禁止员工清洗车辆,法院发现了还有其他的员工在使用这套清洗装备,所以王某的单位没有尽到自己的管理职责,放任清洗设备的安全隐患以及管理不到位造成王某意外死亡,所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
洗车泵触电死亡赔偿纠纷案例 我个人认为事故中双方都存在过错,单位没有尽到自己的管理职责,王某本人也没有遵守公司的规定,所以法院的判决对于双方都是公正的,另外这件事也给那些私自使用单位设备的人提了一个醒。
男子用单位设备冲洗私家车触电身亡,谁该为此事负责?“营口洗车泵触电死亡赔偿纠纷案例 的一位男子在私自使用单位里面的洗车用具时洗车泵触电死亡赔偿纠纷案例 ,突然发生意外触电死亡。然后他的家属就将男子所在的单位洗车泵触电死亡赔偿纠纷案例 ,进行洗车泵触电死亡赔偿纠纷案例 了起诉,要求他们对于男子的死亡进行赔偿。关于这件事情,小编认为男子和他的单位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男子是在公司明令禁止使用公用物品的情况下,出现的意外。而男子所在的单位也没有对公司的物品进行严格的监管,所以才导致了意外的出现。
一审的结果
男子在洗车时之所以被电击倒,出现了死亡,主要是因为洗车的工具和一个外置的插排连在了一起。这个外置插排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所以就出现了漏电的现象。这起案件在一审的时候,法院认为,王某和他所在的单位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他所在的单位并不服从法官的判决,他们表示,单位的领导是禁止私人冲洗车辆的,王某是自己偷用的,所以应该和单位没有关系,单位不应该承担责任。这个死去的员工是家里唯一的孩子,他的死亡让他们全家人都处在阴霾之下。因此他的家人认为单位应该负起全部的责任。
二审的结果
经过警察的调查,他们发现除了这名男子,这个单位里面还有一些员工平时也会来到这个地方进行洗车。最终法院在二审的时候,认为该男子的意外死亡,是因为单位没有对电路以及插排进行维修所以才出现的意外,因此单位应该对该男子的意外离世负起责任。
平时我们可以发现有很多单位的员工会出现公物私用的行为。其实这本来就是不正确的,如果员工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了意外,也会与单位有着不可脱离的责任。因此公司平时一定要加大监管的力度,这样会减少意外的发生,也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农村意外触电死亡责任划分你没有讲述具体洗车泵触电死亡赔偿纠纷案例 的情形,只能设想是多原因引起触电死亡责任洗车泵触电死亡赔偿纠纷案例 的划分
一、以案例说明一下:
原告高某所有的房屋,其西侧紧邻10千伏的高压供电线路。原告高某为该房屋加盖三层隔热层,将吊运建材砖头等工作交由被告吕某完成。后吕某驾驶吊车进行吊运操作,同时原告的父亲在二楼平台上接收吊运物。在吊运大瓦的过程中,由于吊车的力臂碰到洗车泵触电死亡赔偿纠纷案例 了高压电线,致使接触到吊篮的高父不幸被高压电流击中而死亡。
二、本案的关键在于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各个责任主体之间应该如何进行责任分配?因本案属于“多因一果”的侵权行为案件,应根据相关当事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原因力大小来划分责任主体和责任份额。
1、因被告吕某系从事特种作业的专业人员,应尽到高度注意义务,而其在明知施工房屋附近有高压线路、存在重大危险,且未经供电主管部门批准及采取停电或其洗车泵触电死亡赔偿纠纷案例 他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仍在高压电线附近违规作业,其行为违反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17条的规定,应对受害人的触电死亡承担50%的赔偿责任。
2、供电公司作为高压线路设施的经营者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洗车泵触电死亡赔偿纠纷案例 ;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的非主要原因,则承担相应责任。综合考虑本案触电事故的发生系多个原因造成的情况,法院确定供电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
3、原告高某与受害人在未经审批,且明知其房屋离高压电线非常近的情况下,在其私有房屋上加建三层隔热层,导致存有触电安全的隐患,其对受害人的触电死亡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3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