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社保有补偿吗
可以以没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工厂搬迁社保有补偿吗 ,并且要求赔偿工厂搬迁社保有补偿吗 ,跟是否搬迁没有关系。
法律分析
交不交社保是另外一回事,首要工厂搬迁社保有补偿吗 的是有没有劳动合同,才是主要的。还有在公司工作的证据。至于没交社保可以仲裁或诉讼公司,主张公司补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虽然工厂搬迁但并不能绝对导致不能继续工作,除非在工作之初和工厂签订的合同上有条款约定。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现在工厂搬迁,可视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未达成协议时,用人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自己主动提出辞职,那么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 工厂搬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工厂搬迁社保有补偿吗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工厂搬迁社保有补偿吗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工厂搬迁,员工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有什么依据?有人认为工厂搬迁社保有补偿吗 ,只要公司搬迁工厂搬迁社保有补偿吗 ,就一定得赔偿员工,其实这是片面工厂搬迁社保有补偿吗 的理解。并不是所有的公司搬迁都需要赔偿,也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因此,我们必须搞清楚,工厂搬迁时,在什么情况下必须要赔偿员工工厂搬迁社保有补偿吗 ?什么情况下无需赔偿员工?在工厂搬迁时,工厂会玩哪些套路?
一、不管什么情况,只要是跨市搬迁,必须要支付经济补偿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重点,工厂的搬迁,要看到底涉不涉及个人缴费主体城市、社保缴费主体城市、以及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因为个税缴纳、社保缴纳的城市变更,已经影响到员工的切身利益,而且跨市搬迁,一定涉及到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因为在新的城市,就意味着要注册新的公司。
因此,如果是这种情况,不管公司有再大的客观理由,只要员工不愿意过去的,那么公司就必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公司在这一块还会玩很多套路,下面会专门讲!
二、在同一个城市内搬迁,则要看对员工的影响程度
原则上在同一个城市内整体搬迁,公司无需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记住是整体搬迁,不是部分搬迁,如果是部分搬迁,那员工还有拒绝的权利。那么整体搬迁时,要结合以下内容来判断。
1、劳动合同主体会不会变更。如果还是原来的公司,搬迁后只是变更了注册地址,那么一般是无需支付补偿金的。如果换了新公司,那就要给补偿。
2、要看搬迁的距离,对员工的交通、住宿、吃饭有没有产生影响。当然如果公司在搬迁时,对这一块已经妥善解决,那么员工也只能服从。比如公司提供宿舍、提供食堂,或者在工资上给予补贴等等。而有的城市则会有更明确的规定,比如会规定在市内搬迁,30km以内的距离,员工无条件服从,30km以上的,公司必须要对交通、住宿、吃饭有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才行,如果没有,公司一样要给补偿。
三、在搬迁时,工厂通常会玩什么套路?
1、搬迁前绝对不会提前通知员工,等到了前几天在告知,打员工一个措手不及,那很多员工没办法及时取证应对和仲裁。
2、搬迁时,新的地方已经正常生产经营,但原地点也租一个很小的办公室继续经营,耗着不愿去的员工,比如不安排加班,天天要求培训等等,就是熬员工,熬到员工自己受不了,甚至是通过一些方式逐步降低员工的平均工资等等。
总的来说,工厂搬迁要不要赔偿员工,得依据上面具体的情形来判断,并不是所有的情形都需要补偿,千万不要判断错了,另外对于公司可能玩的套路,要提前准备收集证据,实际上不管公司在怎么隐瞒,总会有一些征兆的。
工厂搬迁如何赔偿1、工厂经营用房工厂搬迁社保有补偿吗 的市场价格赔偿。企业经营性用房工厂搬迁社保有补偿吗 的补偿对象只能是房屋的产权人工厂搬迁社保有补偿吗 ,如果企业是承租人的话,那么只能是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自建的地上物有权获得补偿。
2、工厂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赔偿。企业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的补偿对象是土地使用权人,补偿依据以证书或租赁合同为准。
3、不可移动设备的损失补偿。对其补偿的标准应按照设备使用年限进行折旧或重置市场价格计算。
4、可移动设备的搬迁费、安装费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当地搬迁费标准或实际发生额计算,安装调试费应当由设备供应商出具报价和证明。
5、人员遣散安置和停工留薪等费用补偿。异地迁建厂房的,需要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和社保费;对于停止经营的,需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6、停产停业造成的订单违约损失补偿。订单损失应当出具正式法律文书证明,以判决书的形式确定解约损失证明效力最高,被拆迁企业不能随便与客户约定中止订单的赔偿协议,否则拆迁人或征收人不予认可。
7、停产停产造成的预期利润损失补偿。被拆迁企业应当证明投资数额和近三年平均合理利润,以证明合理的投资收益回报,结合剩余经营期限,计算预期的利润损失。
8、其它与拆迁有关的损失补偿。如实验室、无菌车间、包装车间等特殊厂房的验证费,广告投入后尚未回收成本的损失,驻外机构停产期间的必须开支等等。
以上这些赔偿项目的数额需要根据被拆迁企业的具体情况核算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