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工伤待遇落地难迈“五道坎”文件再好看落实
建筑业是工伤风险较高、农民工集中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的行业。虽然国家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保障建筑工人职业安全和工伤保险权益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但在现实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伤保险参保率低、征缴方式不够灵活、劳动关系确认难等问题,导致工伤保险待遇落实难。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一次重申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并对职工反映强烈的五大问题提出了详细解决方案,努力跨过影响工伤职工权益维护的几道坎。
第一道坎
参保方式僵化手段不强
案例:农民工怀才祥在合肥某建筑工地进行脚手架拆除作业时,右手中指被夹伤。虽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但他却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其所在单位没为他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参保方式不够灵活,而建筑业用工流动性大,如何提高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
解决方案:《意见》规定从三个方面加以规范。一是对建筑施工企业不同用工形式的职工参保方式区别处理,即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以适应建筑业用工流动性强的特点。二是明确了工伤保险优先原则,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三是强化了工伤保险参保的强制手段,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二道坎
承包分包农民工难上保险
案例:张某在某工地进行油漆施工中不慎受伤,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发现包工头王某某也是层层转包承接的油漆工程,别说是为他上工伤保险,连用工主体资格都没有。施工企业更表示,张某的工资不计算在工资总额内,按照现行缴费方式,无法为他上工伤保险。当然,也有“良心”企业会想办法为项目工地的工人上保险,但管理者也抱怨“建筑人员流动性大,断保是常事”。
解决方案:《意见》提出了两点新规定。即为防止建设施工单位压价竞争、损害职工利益,要求“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 1 2 3 4
四部门联合出台建筑业工伤保险新规2019解读四部门联合出台建筑业工伤保险新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意见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对企业固定职工要按用人单位方式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用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建设项目方式参保,并可在各项 社保 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建筑业职工可按项目参保优先办工伤保险
记者5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根据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国3600万建筑业农民工将被纳入工伤保险。
意见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对企业固定职工要按用人单位方式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用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建设项目方式参保,并可在各项社保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这份意见是由人社部会同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意见同时确定,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意见明确了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确保了缴费资金来源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以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按工程总造价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参与竞标,并在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一次性代缴。
为避免项目竣工后才完成工伤认定鉴定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不落实的问题,意见规定,对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鉴定的,均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意见还补充完善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条件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未参保的建设项目,其职工发生工伤的,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如上述单位不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依法向上述单位追偿。
建设项目参保和工伤保险费用单列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介绍,意见明确了四部门的联动机制。意见确定,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长期关注农民工权益的公益组织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负责人李大君认为,按建设项目参保和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是意见的一大亮点。意见规定,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用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建设项目方式参保,并可在各项社保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建筑施工农民工的流动性较大,按建设项目参保比较适合这一领域的特点。”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他说。
以前,由于未将工伤保险费用明确列为建筑施工企业不可竞争费用,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企业为控制成本,往往采取牺牲工人权益保障,放弃参加工伤保险。
而意见明确,建设单位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这样,工伤保险的经费也就有了来源,而且实施动态管理,名单是可以换的,凡是参加项目的农民工都有保险。”金维刚说。
工伤维权难在“劳动关系认定难”
据统计,建筑业工伤率仅次于采矿业。然而,多重原因导致工伤维权作为维护工人利益的“防线”常常“失守”,维权面临多重难题。
深圳一位资深 劳动法 律师分析说,造成目前建筑行业工伤保险直接参保率普遍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分包制等劳动关系特点使得工人的各种保障制度欠缺;其次,建筑工人普遍都是农民工,随着农村保险覆盖面的扩大,直接参加工伤保险存在重复参保,虽然法律并不禁止,但在此情况下工人可能选择不参加,以免影响“拿到手的工资”;此外,建筑劳务公司为节约成本而不愿为工人直接购买工伤保险。
同时,缺乏相关证据认定也是阻碍工伤维权的原因之一。记者采访了解到,劳动合同缺失导致工人工伤维权遭遇“劳动关系认定难”,已经成为工伤维权第一道难以迈过的“坎儿”。也就是说,首先要证明劳动关系就已经大费周章,更不要说证明工伤责任,获得工伤赔偿了。
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发布的《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与工伤维权调研报告》显示,五年来该机构完整跟进的73个建筑工人工伤案例中,没有一例有正规的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工人工伤维权的关键难点有超过60%的人选择了“劳动关系认定”,另外有超过20%的人选择了“赔付执行难”。
在工伤认定上落实“举证倒置”
将“工伤拒赔”纳入刑法范畴
有专家指出,意见提到工伤认定所涉及的劳动关系认定,依旧强调劳动合同。假若劳动监察部门没有办法监督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的落实,在工伤认定时,工伤认定部门又咬住劳动合同不放,那么,工人自己申报工伤的维权之路就很艰难了。
“虽然文件中补充提到,除了劳动合同之外的其他证据也可以作为参考,但即便有了这些证据,还要经过‘一裁两审’这种短则一年,长则两三年的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程序,有几个工伤工人耗得起呢?”这位专家说。
李大君等还提出,应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将按项目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在工伤认定上落实“举证倒置”,只要用人单位拿不出工人非在本单位遭受工伤的证据,就采信工伤事实,缩短工伤认定期限;提高违法成本,对建筑企业违法用工、不依法参保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建议如“恶意欠薪”一样,将“工伤拒赔”纳入刑法范畴。
长期关注农民工问题的 北京大学 社会学系副教授卢晖临认为,意见亮点颇多,但只能算是一个“临时性的措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伤维权难,最根本还是用工不规范的问题,工程层层转包到无资格的包工头手里,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卢晖临说,“要想治本,关键是要解决这一问题。”
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订)
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支付保险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4〕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蓬勃发展,建筑业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了重大贡献。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行业,又是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为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国家先后出台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使建筑业职工工伤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但目前仍存在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低、一线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伤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依据社会保险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障权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符合建筑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二、完善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科学确定工伤保险费率。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参照本地区建筑企业行业基准费率,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要充分运用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根据各建筑企业工伤事故发生率、工伤保险基金使用等情况适时适当调整费率,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
四、确保工伤保险费用来源。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五、健全工伤认定所涉及劳动关系确认机制。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施工期内督促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施工人员发生工伤后,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确认劳动关系。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相关方面应积极提供有关证据;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而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六、规范和简化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其所在用人单位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密切配合并提供参保证明等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确认工伤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其所在用人单位负担。各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要优化流程,简化手续,缩短认定、鉴定时间。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探索建立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材料网上申报、审核和送达办法,提高工作效率。
七、完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对认定为工伤的建筑业职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对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建筑业职工,其所在用人单位要继续保证其医疗救治和停工期间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参保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也可根据其意愿一次性支付。针对建筑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特点,对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中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可以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八、落实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政策。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依法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偿还;不偿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追偿。
九、建立健全工伤赔偿连带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分包单位将工程(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该组织或个人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的,发包单位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加强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和培训。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规定的式样,制作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公示牌,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安排有关工伤预防及工伤保险政策讲解的培训课程,保障广大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知情权,增强其依法维权意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职工知晓其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权益及相关办事流程。开展工伤预防试点的地区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工伤预防,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积极开展建筑业工伤预防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并将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作为宣传和培训的重点对象。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建筑施工企业等多层次的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建筑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工伤维权意识和岗位技能水平,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
十一、严肃查处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现场有关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要严格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和其他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做好工伤保险相关工作。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要及时补报。对谎报、瞒报事故和迟报、漏报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依法查处。
十二、积极发挥工会组织在职工工伤维权工作中的作用。各级工会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通过项目工会、托管工会、联合工会等多种形式,努力将建筑施工一线职工纳入工会组织,为其提供维权依托。提升基层工会组织在职工工伤维权方面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具备条件的企业工会要设立工伤保障专员,学习掌握工伤保险政策,介入工伤事故处理的全过程,了解工伤职工需求,跟踪工伤待遇支付进程,监督工伤职工各项权益落实情况。
十三、齐抓共管合力维护建筑工人工伤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把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当前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领域,对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力争尽快实现全面覆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对违法施工、非法转包、违法用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等部门和总工会要定期组织开展建筑业职工工伤维权工作情况的联合督查。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项目开工、项目用工、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监管等信息,实现建筑业职工参保等信息互联互通,为维护建筑业职工工伤权益提供有效保障。
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相关行业职工工伤权益保障工作可参照本文件规定执行。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协调工作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有关难点重点问题,合力做好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保障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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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依据《关于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的通知》(穗劳社工伤[2007]3号)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的规定: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的建筑施工企业应该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而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新的建设项目(含改、扩建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在工程总预算造价中单独列项,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或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在开工前一次性缴纳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建筑工程项目的承包公司已与建筑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协议(合同)并已按职工实名制参保,之后又以工程项目参保的,应扣除本工程合同期(工伤保险期)内已实名参保的工伤保险费。1.招标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中标价的20%为缴费基数。2.不招标工程,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的2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费。(如没有延期规定,2011年将按1%的比例缴费)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1%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需要资料1、招标工程的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不招标工程的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审批表》(SF090)(一式二份)。4、身份证复印件核定工伤保险待遇以其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统一按照农民工受伤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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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怎么赔偿1、有证据证明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你再用人单位工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即你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
2、在工作期间,劳动者负伤。可以认定为工伤,除非劳动者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则。
3、先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包括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伙食补助费根据江西省公务员差旅伙食标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七到十级是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含伤残津贴)分别是:七级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为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到十级分别为:七级为6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为4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为2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为1一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到十级分别为:七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农民工建筑工伤保险建筑业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的农民工,也是劳动者,国家并没有单独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案例 的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只要是劳动者,都应该为其购买五险,适用《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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