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金
交通肇事罪 死亡赔偿金 发放标准如下; 1、丧葬费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金 :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3、 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金 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金 他扶养人的, 赔偿义务人 只 赔偿受害人 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解答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金 ,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金 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金 ;七十五周岁以上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金 的,按五年计算。同时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金 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标准?回答之前,先所有交通事故受害人表达深深的哀痛之意。
驾驶人于此事故中全责,并造成人员死亡时,将有刑事交通肇事罪的问题要去处理。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小车驾驶人未能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驾驶人将有很高的机会要去坐牢。(谅解费)
受害人因这起事故死亡,家属可以向肇事双方依照责任比例,索赔的项目包含了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处理丧事的合理误工费,处理丧事的合理交通费,生前医疗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假设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金 :死者为城镇居民,年龄为60岁以下、生前医疗费用10000,事故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假定为50000元,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每月5000元
死者家属可要求的主要赔偿金大致如下:
医疗费10000+死亡赔偿金1000000(50000*20=1000000)+丧葬费30000(5000*6=30000)
以上合计104万 (尚未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生前误工费、处理丧葬事宜交通费、生前看护费...等)
若有其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金 他问题,可以点我的名字,来信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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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标准?交通肇事罪的死亡赔偿标准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金 :其中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金 ,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而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一般按二十年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造成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金 的危害较大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金 ,有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金 ,另外,就民事赔偿的范围有: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医疗费医疗费=诊断费+医药费+住院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其交通肇事罪死亡赔偿金 他后续治疗费 (二)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无固定收入的,1、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标准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护理费=护理人实际收入*护理天数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交通费=受害人+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住宿费和伙食费住宿费=实际发生合理住宿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伙食费=实际发生合理伙食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七)营养费营养费=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丧葬费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3、被扶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人在60-74周岁之间: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周岁以上: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十一)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表中精神损害赔偿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一般都不会太多。另外,各省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都不一样,你要根据你们省上公布的数据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