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打架损坏我的财产
之前辱母案发生的时候别人打架损坏我的财产 ,在别人打架损坏我的财产 我的一个微信群里大家都在讨论这么个问题:
有人和我吵起来了,对方扬言要教训我先打了我一拳,我回了一拳,最后对方被我打成了轻伤,我这是正当防卫还是构成故意伤害罪?
“正当防卫"大家都知道: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这是一道法学案例题,我想这可能是一道送分题了。侵害人先动得手,而且打完人也没有跑,根据生活常理,如果我不还手,他一定会继续不法侵害,也就是继续打我。因此我还手,当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而不属于故意伤害罪。刑法之所以要规定正当防卫这样一种违法阻却事由,就是为了对这些动不动就主动出手打人的行为进行预防。
但实务中,可以发现司法实践几乎很少认定对于故意伤害的正当防卫。可以去问问那些办了多年案子的承办人,故意伤害案件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寥寥无几。这样的行为基本都会被认定为相互殴打,最后对还击者以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罚。
而那些先动手打人的人,结果却因为被还击受伤,反而不受刑事追究,成为了被害人。开始十几万、几十万的漫天要价,要求赔偿,否则不予谅解对方。最后先动手的坏人反而受益。
究其原因在于:司法实践中,过于注重伤害结果,轻视了案件起因对于案件定性的影响。从社会效果的角度出发,如果案件已经出现轻伤结果的情况下,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会引起申诉、闹访。于是采取了“犯罪嫌疑人把对方打成了轻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思路。但事实上,这样的做法,导致正当行使权利的一方被定罪,普通公民对面不法侵害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曾经提审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先欺负他对其拳打脚踢,随后他一拳把对方打成了眼眶骨折,构成轻伤。他愤愤不平地问我:对方先打我的,难道我还不能还手?虽然当时我回答说:你可以选择逃离现场,再报警。
但事实上,我也在想:假如是我自己遇到这种情况,我会怎么办?对方对我进行殴打,我却只能选择逃跑?
当然,实务中采取这样的做法必然是有其考虑的,为了避免正当防卫被滥用,而采取了这样保险的认定方法。避免出现不怀好意之人利用正当防卫制度达到恶意伤人却不负刑事责任的目的。
比如防卫挑拨,是指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故意激怒对方,引诱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实行加害的行为,属于不法防卫行为的一种。
总而言之,在案件的审查过程中,应当注重对于案件起因的证据搜集和审查,注意定性分析。
来源 | 办案人 文 | LCC
打架损坏财物怎么处罚?打架损坏财物立案标准别人打架损坏我的财产 :1、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别人打架损坏我的财产 的;2、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3、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4、其他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别人打架损坏我的财产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别人打架损坏我的财产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我的财物被别人损坏了,报警警察怎么处理?被他人损害财产如何处理
1、被他人损害别人打架损坏我的财产 了财产后别人打架损坏我的财产 ,财产所有人可以要求侵害人赔偿财产的损失。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中涉及到财产损害的可分为两类:财产罚和行为罚损害赔偿。财产罚是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相对人的财产施加的惩戒制裁,如罚款、没收等,由此造成的财产权损害,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行为罚所针对的是行为能力的惩戒,但其会间接地影响到相对人的财产,如吊销许可证的执照,虽未直接针对相对人的财产作出,但它却剥夺了相对人获得财产利益的能力,造成相对人财产权损害的,国家即应负行政赔偿责任。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人身自由和限制财产权的强制措施两类。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到公民等对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此必须严格依法定规则条件和程序实施。违法行政强制措施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权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获得国家行政赔偿。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除依法缴纳正常税金和履行正常征收义务外,不再负担任何缴纳义务,即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征收权。实践中的所谓“三滥”即属于此类。行政机关的行为造成相对人财产权损害的,国家应负赔偿责任。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此项概括式规定,凡涉及到有关财产权损害的,只要符合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受害人均可请求行政赔偿。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自己的财产被他人侵害后,当事人可以要求侵害人赔偿损失,财产侵害赔偿一般是依据财产实际损失赔偿的,就赔付支付的方式,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