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一、 工伤保险 误工费年龄限制是否有规定? 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就没有误工费但有 证据 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 可以要求误工费。但是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以后,工伤保险并不会赔偿相关人员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的误工费。 停工留薪期 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 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 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 伤残 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所需的挂号费、 医疗费 、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该期期满后,需要继续接受治疗的,继续享受1、2项的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 医疗保险 办法办理。 二、 误工费赔偿标准 :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 工资 、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 赔偿金 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基本上除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了工伤保险对误工费的年龄有所限制之外,市场当中的其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他商业保险,在人身侵权案件当中对误工费的年龄并没有任何的限制。因为工伤保险所针对的范围就是特定的,其实,被侵权人如果已经正常的开始享受 退休 的 养老保险 待遇,并且没有参加其他工作的,就不可以索要误工费了。
误工费有没有年龄的限制?误工费有没有年龄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的限制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 有年龄限制; 误工费是指因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不应当赔偿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 来计算。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 丧葬费 、死者生前 扶养 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从《民法通则》和《解释》对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来看,均未对受侵害者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只要是受害人遭受侵害,客观上因侵害的发生导致误工而致其收入实际减少,受害人不必考虑到年龄、性别等因素,均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误工费。 再结合中国国情,在广大农村地区,六七十岁时仍然承包耕种责任田,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计的农民比比皆是,他们仍然是家庭经济来源的主力。以年龄作为劳动能力丧失的依据,既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与我国的国情和农村的实际情况不相符。 因此,结合《民法通则》和《解释》对误工费的相应规定来看,并未对受伤者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是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客观上并因误工而导致其收入实际减少,受害人不应受年龄、性别等因素的限制,都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误工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误工费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 知识产权 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是专门制定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了条例的,如果对于没有民事能力受伤的一般是不主张赔偿误工费,因此,在赔偿误工费的时候一定要看自身的条件是否符合,而且还要提供自己的工资流水来证明,只要符合,就一定可以赔偿的得到。
交通事故误工费一般计算年龄是有限制的吗?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一般计算年龄是有限制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的吗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
有年龄限制;
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就没有误工费
但有证据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 可以要求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 元 )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三、误工费的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四、误工费的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误工费一般是针对于在事故中受了伤害的人所申请的金额,但在申请的时候也要看自己的年龄是否符合条件,所以,误工费的赔偿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执法人员在计算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
@2019
当事人交通事故误工费年龄限制是什么解答当事人交通事故误工费年龄一般没限制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只要当事人有工作且受伤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的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就要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年龄上限都有哪些规定一、 交通事故误工费 年龄上限都有哪些规定 对于 童工 、 退休 以后再从事其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他劳动或被原单位反聘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的退休人员在 人身损害赔偿 类纠纷案件中造成的实际收入减少如何赔偿的问题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目前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我国法律尚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规定,劳动者的 退休年龄 为男60岁、女55岁,特殊的行业尚有不同的规定。 1、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 我国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因此未达到16周岁的工作和劳动收入,法律是不予认可的,所以得不到误工费赔偿。 2、依据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超出上述年限的人员,其工作和劳动收入作为误工费计算,一般来说也是不予认可的,想得到误工费赔偿需要提供有利的 证据 。 3、退休职工有 退休金 ,其因受伤没有造成实际 工资 的减少,因此得不到误工费。但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其再从事其他劳动,是否能够得到赔偿尚待探讨。 4、返聘职工不仅有退休金,还有返聘工资,其因受伤造成的返聘工资损失应当得到赔偿。 5、误工费的赔偿是以实际劳动能力为基础的,因而对农村和一些特殊工种的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赔偿,并不无完全是以退休年龄进行限制的。 二、法律上对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年龄有限制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该条法律规定并没有年龄上的限制。 三、误工费的定义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费的赔偿是人民法院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中的常规项目。正常的工作和劳动是指国家法律保护的劳动工作收入,也就是说,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才能享受误工费赔偿。 在我国的相关交通案件中,相关的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我国的法律保护。我国法律规定相关的当事人的误工费用应积极的进行赔偿,相关的年龄上限在60岁有退休金为止,但如果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也可以得到这类费用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