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司法鉴定的范围还是很广的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但是能够申请成为司法鉴定机构的还是比较少,因为要求是比较高的,不光有相关的仪器还要有人员上的资源,假肢司法鉴定法律规定是什么,华律网小编整理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了“假肢司法鉴定法律规定是什么”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一、本司法鉴定所接受鉴定委托,委托人应当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二、委托人应当向本司法鉴定所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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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司法鉴定所收到委托,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将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会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本司法鉴定所拒绝受理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1、委托事项超出本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6、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第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四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第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或者组织提供与鉴定事项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第七条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第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假肢评估鉴定规定本司法鉴定所收到委托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对委托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对符合受理条件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的鉴定委托,将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能即时决定受理的,会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本司法鉴定所拒绝受理:1、委托事项超出本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其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四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正式假肢的标准是怎样的?1.有较好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的下肢代偿功能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能稳定便利地支撑人体完成行走站立坐蹲转体上下台阶等动作2.假肢结构不能过重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要轻便灵活且经久耐用主要部件应采用标准件,以便于维修和更换;关节要多功能,尽量接近人体生理关节;连接件要便于对线调节,且能紧固牢靠3.接受腔设计制作合理,不仅与残肢适配好无压痛等不适感,而且要保证截肢者稳定地控制假肢,还要穿脱方便卫生便于清洗4.外形逼真,双腿长短一致,装饰外套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的形状质感颜色要接近患者健肢5根据特殊需要(如洗澡或游泳用田径运动用)制作的专用假肢,要符合患者要求
左小腿假肢是几级残疾人romantic4585友情提示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
这有两套评残标准,
1、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的伤残等级鉴定 小腿截肢是6级伤残。
2、民政系统残疾证出具的伤残等级可以评到3级,每个月是有补贴的。
最新假肢费用标准文件假肢费用赔偿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4432
2015-08-10
1、本标准规定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了假肢费用赔偿鉴定的委托、受理、鉴定程序和鉴定结论。 本标准适用于对因肢体残疾需要配备普通适用型假肢的费用进行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 GB/T 13461 组件式小腿假肢 GB/T 14191.1 假肢学和矫形器学术语 第1部分:体外肢体假肢和体外矫形器的基本术语 GB 14722 组件式髋部、膝部和大腿假肢 GB/T 18027 电动上肢假肢部件 GB/T 18375(所有部分) 假肢 下肢假肢的结构检验 MZ 002 自身力源上肢假肢
3、术语和定义 GB/T14191.1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委托
4.1需要对因肢体伤残而配置普通适用型假肢的费用进行鉴定时,可向具有假肢费用赔偿鉴定职能的机构提出委托。
4.2 委托假肢费用的赔偿鉴定时,应提交正式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a)委托方的名称、联系方式、委托时间; b)受鉴定人(肢体伤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及肢体伤残情况; c)委托的要求。
假肢代偿功能评定的标准是怎样的?因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条件工作环境及生活习惯和文化背景等差异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目前国内外尚无统一标准,现介绍我国民政部假肢技工学校采用的标准(1992),以供参考1.假肢代偿功能评定(1)上肢假肢操纵训练应达标准(表12-3-1):1)双臂截肢者应能按表所列时间完成规定动作2)操纵假肢时姿态自然3)操纵假手时能徐徐将手张开,且能在有效范围内随意控制假手的张开距离4)在连续完成一整套操纵假肢的动作中,不应出现相互干扰现象
表12-3-1上肢假肢操纵训练应达标准
2.上肢假肢使用训练评定(表12-3-2)(1)双手活动(一侧截肢)如果为双侧截肢,健手一侧可用功能较好的一侧假肢代替(2)在拿起使用和放下物件时动作要自然(3)在使用物件的过程中,不得出现物件松脱或其司法鉴定假肢的标准 他不安全的现象
表12-3-2上肢假肢使用训练评定表
3.下肢假肢的功能评定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应对假肢进行功能评定,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每日穿戴假肢:每天从早到晚穿戴假肢的总时间(2)步行距离:一次连续步行的最远距离应有1公里以上(3)步行速度:走100米所需的时间,最长为1分30秒(4)上下台阶:阶梯每级高15cm宽30cm,共25级,测量上下25级所需时间(5)是否用辅助器具:行走与上下阶梯时是否用拐杖和持手杖,单侧不用拐,双侧用拐(6)骑自行车能力:能否骑车,熟练程度(7)适应不同路面的能力:能否在斜坡沙地和石子路上步行,能否跨越小的障碍物和上下公共汽车(8)步态:步幅是否一致节律是否均匀身体摆动是否对称能否直线行走,两脚跟平行距离不大于10cm(9)体位转换:能否从立位坐位卧位互相转换